因公安工作需要,高新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機關輔警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shù)量
鞍山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輔警崗位35個,其中,男性32名,女性3名。
二、招聘條件
報名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2、品行端正,吃苦耐勞,有強烈的責任心和進取心;
3、具有鞍山戶籍(不包括海城市、臺安縣、岫巖縣戶籍);
4、年齡須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8年7月9日-2000年7月9日期間出生];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符合崗位所需的健康標準。
放寬條件:
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以及曾從事公安工作兩年以上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83年7月9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3、本人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被判處刑罰以及被立案偵查尚無結論;
4、本人或家庭成員、直系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有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
5、其他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的情形。
三、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2018年7月9日(周一)-2018年7月13日(周五)(8:30—11:30, 13:30—17:00)。報考人員可登錄鞍山高新區(qū)網(wǎng)站下載并如實填寫《2018年鞍山高新區(qū)招聘公安機關輔警人員報名表》、《本人身體狀況確認書》。
2、報名地點:鞍山高新區(qū)組織人事局(鞍山市鐵東區(qū)科技路7號,高新區(qū)管委會二樓西側)。
3、報名時需提交下列證件材料
(1)報名登記表及考生承諾一式3份(下載填好、正反面打印)
(2)本人身體狀況確認書1份(下載填好、本人及考生家長簽字)
(3)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一式3份
(4)戶口本原件及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一式3份
(5)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3份
(6)個人信用報告原件(中國人民銀行一樓大廳,持本人身份證自行打印)
(7)1寸和2寸白底彩照各3 張
(8)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證明(在學信網(wǎng)站下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及曾從事公安工作的原單位出具的認證材料。
(五)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參照結構化面試的形式,滿分為100分。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六)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jù)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數(shù)量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所需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1、體檢標準:體檢標準參照人民警察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
2、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不合格或出現(xiàn)空缺的,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七)政審與公示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參照招錄人民警察的標準進行政審,政審合格人員名單,在高新區(qū)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有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
(八)聘用手續(xù)
經公示無異議后,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結束,經高新公安分局考察合格后,正式上崗。首次簽訂聘用期為3年,聘用合同到期后,經考核合格者續(xù)簽合同,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管理、待遇及經費渠道
(一)管理
1、本次招聘的輔警人員為補充公安機關警力,不授警銜,不穿制式警服,不佩戴警用標志,不配備和使用警械武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能行使人民警察職權;由鞍山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統(tǒng)一分配,對不服從分配者取消上崗資格。
2、人員實行雙重管理,日常管理由勞務派遣公司負責,人員年度考評在鞍山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統(tǒng)一領導下,由其所在單位(部門)及勞務派遣公司聯(lián)合進行。對年度考評不合格者,由勞務派遣公司與本人解除勞動合同。
(二)待遇及經費渠道
本次招聘人員實行勞務派遣方式管理,工資標準為2000元/月,繳納“五險”,試用期3 個月。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高新區(qū)管委會、鞍山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412-5213390
鞍山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
二○一八年七月六日
2025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