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師范大學創(chuàng)建于1938年,位于歷史文化名城長沙,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yōu)秀高校。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要求,結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xiàn)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jiān)督下,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學校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xié)調等事宜。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監(jiān)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鹊挠萌藰藴?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yè)知識相結合。
(五)體檢與考核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先后(綜合成績相同的,以試教成績?yōu)闇?,按崗位招聘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市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核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頁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保險、福利及校內績效工資等待遇。
咨詢電話:0731-88872231(學校人事處)
舉報電話:0731-88872206(學校監(jiān)察處)
湖南師范大學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