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學校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招聘教師30 名。本次招聘為事業(yè)單位編制外招聘,被錄用人員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無事業(yè)單位編制,按照《四川民族學院編外人員聘用與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文件進行管理?,F(xiàn)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且符合《四川民族學院2018年5月招聘非事業(yè)單位編制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本公告“一覽表”所列招聘崗位需要的其它條件及資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學位證及畢業(yè)證(應屆畢業(yè)生《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yè)名稱,與所報考崗位學歷學位和專業(yè)要求相符;不符者取消報考資格。
(4)在職人員具備條件報考者,須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單位的書面同意。
(5)委培、定向畢業(yè)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書面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川人發(fā)〔2006〕34號)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和《四川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6) 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7)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二、報名
(一)選擇崗位
報考者登錄四川民族學院網站(http://www.scun.edu.cn/)后,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選擇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22日。
2.報名程序:符合條件的報考者進入“四川民族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系統(tǒng)”(http://gkzp.scun.edu.cn)按網絡提示要求進行注冊,如實、準確填寫《四川民族學院2018年5月招聘非事業(yè)單位編制教師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
3.資格初審:
報考者在提交《報考信息表》兩個工作日內由用人部門和人事處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應及時登陸四川民族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系統(tǒng),打印《報考信息表》1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
五、確定體檢人員
按考生的考核成績及招聘崗位的計劃數(shù)1:1確定體檢人選,若體檢不合格,按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體檢
進入體檢人員,須在學校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四川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四川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條款的通知》(川教〔2010〕26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執(zhí)行。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學校指定到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若體檢不合格,按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七、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者,在學校網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內及以后因舉報查實取消資格或棄權等原因出現(xiàn)的招聘名額空缺,不再遞補。
八、辦理手續(xù)
公示期內無異議者,人事處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報學校審批,經學校審定同意聘用的人員由學校人事處通知擬聘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xù)。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為確保直接考核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我院將嚴格按照公告的程序進行,整個招聘工作均在有關部門監(jiān)督之下進行并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guī)定的,按省人事廳、省監(jiān)察廳印發(fā)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原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guī)定處理。
十、特別提示
1.考核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四川民族學院在四川民族學院網站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2.請報考者確保聯(lián)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3.本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一、有關咨詢和監(jiān)督電話
咨詢電話:0836-2855978 (四川民族學院人事處)
監(jiān)督電話:0836-2856171 (四川民族學院監(jiān)察處)
聯(lián)系地址:四川省康定市姑咱鎮(zhèn)文化路4號四川民族學院人事處(四川民族學院b區(qū)綜合樓8樓)
四川民族學院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