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我院研究決定招聘一名書記員.
一、 聘用條件:
報名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良好的品行;
(2)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具備基礎電腦操作能力;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年齡在35歲以下,男女不限。
(4)無違法違紀行為。
二、 報名與資格審查
1、本次招錄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需到金溪縣人民法院政工科報名,攜帶1 張一寸照片, 填寫《報名表》;聯系人:劉燕玲,聯系電話:18779445016。
2、報名時間: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7日
3、資格審查合格者,將通知本人攜帶學歷證明原件、身份證到我院面試。
三、 面試
聘用書記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輸入排版一篇文章,合格者再參加面試。
四、 錄用
被錄用人員為我院臨時合同工,試用期1個月,期滿合格后正式錄用,工作服務期限至少1年,1年期滿后,雙方根據需要均有權解除勞動關系,但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工資面議。
金溪縣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