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校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學校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州委組織部同意,決定面向全州公開考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名額及崗位
本次公開考調專業(yè)技術人員3名,具體內容詳見《涼山州民族干部學校公開考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
二、考調對象
1、全州范圍內符合考調條件的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管理人員”)干部。
2、駐村第一書記可以參加考調,但考調后要繼續(xù)擔任第一書記至任期結束。
三、考調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8年4月22日后出生)。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專業(yè)操守,愛崗敬業(yè)。
3、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應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同時符合最低服務年限規(guī)定。
6、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新錄用事業(yè)人員(參公管理人員)尚在試用期內的。
4、按照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地點:報考者需本人到涼山州民族干部學校組織人事科報名(西昌市北街老統(tǒng)部巷28號),不得代報。
2、報名時間:2018年4月22日—2018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需攜帶材料
(1)涼山州民族干部學校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自行下載打印附件2)2份,貼照片;
(2)提供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3)學歷(學位)證書、報考條件所要求的相關材料原件(如教師資格證書、工作崗位、職稱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
(4)由所在單位出具的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等次證明;《參公人員登記表》或《事業(yè)轉正定級表》、編制卡復印件(需原件保管報名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鮮章)2份;
(5)本人近期兩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照片背面寫上姓名,并帶電子版照片);
(6)面試入圍人員須在面試前要求的時間內提交現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參加公開考調的手續(xù)原件。
(7)根據考調崗位要求還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補齊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4、資格審查: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考調工作全過程。涼山州民干校按照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進行資格審查。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即取消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
5、聯系方式:考調人員所留電話錯留或不暢通導致延誤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由考生自負。
6、領取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憑本人身份證到涼山州民干校組織人事科領取《筆試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逾期不領取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自負。
(二)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其中筆試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考試成績計算公式: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筆試
(1)筆試科目:所報考崗位相關知識,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為5:1。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未達到公告所規(guī)定的筆試開考比例的,經組織部門同意,可適當放寬,但最低不低于3:1,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將縮減或取消該考調崗位。
(3)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4)報考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二代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按照準考證上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5)筆試成績于考試后3個工作日在涼山州民干校公告欄及網站公示。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擬考調人數3: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面試),因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若因筆試缺考等原因出現空缺而產生的實際參加面試人數低于規(guī)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但該崗位面試人員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即取消應聘資格。領取面試通知書及面試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試當天,考生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按照面試通知書上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正常進行。
(三)考察
體檢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排序,由高分到低分確定4名考察人選(其中差額1名),由涼山州民族干部學??颊{工作領導小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實地考察。
(四)體檢
體檢在指定醫(yī)療機構進行。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實行)>》及《公務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 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視為主動放棄。如有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五)試用
涼山州民族干部學校在體檢合格人員中確定試用人員,進入單位試用3個月,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
(六)集體討論決定
試用期滿后,根據職位要求,頂崗試用情況,由學校黨委集體討論決定擬考調人員。如試用結果達不到考調要求,由考調工作領導小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涼山州民干校公告欄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考調的,送組織部門審批后,辦理調動手續(xù),并根據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要求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影響考調的問題查有實據的,取消考調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由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
五、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調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調資格。
2、有關人員必須遵守考調工作紀律,在任一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
3、本公告在涼山人事考試網及涼山州民族干部學校學校網站發(fā)布,各階段成績、考察、體檢、公示等在涼山人事考試網及涼山州民族干部學校網公布(公示)。
4、體檢、試用、公示各環(huán)節(jié)出現缺額需要遞補的只遞補一次。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涼山州民族干部學校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834-3284871
監(jiān)督電話: 0834-3283591
涼山州民族干部學校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