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面試的各位考生:
請于2012年8月6日至8月10日到梁河縣教育局政工股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需要攜帶的材料:
1. 畢業(yè)證書原件;
2. 學位證書原件;
3. 普通話證書原件;
4. 教師資格證原件(崗位要求的必須攜帶);
5. 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
備注:
1. 考生必須遵守《云南省教育廳關于2012年中央特崗計劃招聘考試工作的通知》第2點招聘條件中第(7)在崗特崗教師或國家在職在編公職人員不得參加特崗教師招聘考試。違者取消面試以及錄取資格。
2.面試時間具體看梁河縣教育信息網(wǎng)通知
梁河縣教育局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
2025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