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鄉(xiāng)鎮(zhèn)(園區(qū))公務員及基層政法系統(tǒng)公務員公開選調肥西縣委政法委工作人員1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二、選調范圍
肥西縣鄉(xiāng)鎮(zhèn)(園區(qū))在編在崗公務員或基層政法系統(tǒng)在編在崗公務員,入職時間在2014年12月31日前,且連續(xù)3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三、選調崗位及條件
本次選調人數共1名。
選調對象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
2、年齡35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選調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做出決定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肥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1、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擬選調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選調對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按照同崗位報考人員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確定選調人員
根據選調公告規(guī)定的要求和考生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經集體研究后,擇優(yōu)確定選調人員。
(七)公示
1、選調人員統(tǒng)一在中國肥西網人事招考欄目公示7天。公示期間及期滿后選調人員被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錄用,取消選調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2、對違反公開選調規(guī)定或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前提供選調相應層次的學歷證書及相關材料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選調資格。
(八)辦理調動
公示期滿后,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不影響選調的即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其它
咨詢電話:0551-68841840(縣委政法委)
監(jiān)督電話:0551-68859589(縣紀委)
考務電話:0551-68841917(縣人社局)
上述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肥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