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縣編委和縣領導同意,縣紀委監(jiān)委機關、縣委巡察辦(組)面向本市公開選調在編在崗副科級以下公務員9名,其中縣紀委監(jiān)委機關4名、縣委巡察辦(組)5名,現(xiàn)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
本市各級機關公務員。
(二)選調條件
1、市直或縣(區(qū))直機關公務員報考需在公務員崗位工作滿2年,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報考需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崗位工作滿3年,選調生報考需基層工作經歷滿2年。
2、年齡為32周歲以下。
3、學歷為本科及以上。
4、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政治立場堅定,遵紀守法,品德端正,勤奮敬業(yè),具有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文字寫作能力和綜合協(xié)調能力。
年齡計算截止為“1986年3月8日以后出生”。工作時間計算截止為2018年3月(含試用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構審查的。
3、其他不適宜參加公選的人員。
各選調職位具體要求詳見《霍山縣紀委監(jiān)委機關、縣委巡察辦(組)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手續(xù)
報名時間:2018年3月8日-9日
報名地點:縣人社局715室
報名手續(xù):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選調崗位要求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同底一寸證件照片3張,報名資格審查表1份(霍山縣內考生附件2,縣外考生附件3,請自行下載并雙面打印),選調生報名時還需出具所在地組織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報名結束后,由縣紀委、縣編辦、縣人社局共同負責資格審查。各選調職位計劃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須達到1:3的比例方可開考,對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或核銷選調計劃數(shù)。
三、考試
此次選調采取筆試方式進行。
1、筆試內容(滿分120分):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含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國情省情、資料分析、寫作等相關知識)。
2、筆試時間:2018年3月17日,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請各位考生于2018年3月16日到原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人社局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依據筆試成績高低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如遇同分,則按筆試客觀題得分高低確定考察人選。
五、公示和辦理手續(xù)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選調人選,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公示期間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核查屬實后取消其選調資格,并在同職位內按考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選調工作由霍山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招公選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霍山縣紀委全程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工作紀律的考生、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霍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64-5029393(公務員局)
監(jiān)督電話:0564-5022427
霍山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招公選領導組辦公室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