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我縣招商引資服務工作,配強招商人才隊伍,確保各項工作的有序開展,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太湖縣招商局擬面向全縣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的在編在崗正式工作人員公開選調2名工作人員。
一、選調方式
公開考試,擇優(yōu)選調。
二、選調職位
三、領導小組
根據工作需要,成立太湖縣招商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組長:趙俊杰 縣委常委、開發(fā)區(qū)管委會主任
成員:潘啟明 縣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
賈光明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編辦主任
朱啟鳳 縣人社局副局長
劉 林 縣招商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太湖縣招商局,由劉林兼任辦公室主任。
四、公開選調的對象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
2.具備良好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溝通表達能力、能適應經常性出差及招商接待工作,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3.近三年(2015-2017)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如工作年限不足三年,據實際工作年限提供相關材料。其中2017年度考核尚未完成的單位報考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提供現實表現材料,在材料中應表明報考人員2017年度工作是否合格,并簡述理由。
4.年齡35周歲以下(1983年2月9日以后出生)。
5.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具體見附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在試用期內的人員。
4.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五、選調方法
選調報名截止后,經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如達不到該比例,則相應核減擬選調人數。
選調采取筆試和考察(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按擬選調人數1:2的比例確定考察(面試)人選,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筆試和考察(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分別在總成績中占60%和40%(筆試占60%,考察(面試)占40%)。最后根據筆試和考察(面試)總成績,擇優(yōu)選調,對擬調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六、選調程序
(一)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8年2月9日—2018年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太湖縣招商局(太湖縣觀音路289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4樓b座,聯系電話:0556—4186938)
3.報名時須提供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張,并提供有效的通迅方式(如因通迅不暢,聯系不上,視為自動放棄)。報名人員須簽訂誠信承諾書,如經查實弄虛作假者,取消本次選調資格,并記入本縣選調考試誠信檔案。
4.資格審查:根據選調條件和要求,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發(fā)給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二)組織考試
按照公開選調領導小組決定的筆試方案進行考試,筆試時間為2018年3月10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三)考察(面試)
按照擬選調崗位數1:2的比例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面試)人選。最后一名如有兩名及以上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考察(面試)。在進入考察(面試)環(huán)節(jié)前,對考察(面試)對象的報考條件再行復審,復審發(fā)現考察(面試)對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并相應遞補。筆試設定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達到6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考察(面試)環(huán)節(jié)。按照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以才為本的原則,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德、勤、能、績、廉等方面情況,主要了解工作實績和實際工作能力。考察(面試)工作由領導小組按規(guī)定進行。
(四)公示
根據筆試和考察(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擬調人選,公示7天。若出現總成績相同,則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學歷者優(yōu)先;若學歷相同的,有相應執(zhí)業(yè)資格證者優(yōu)先;若學歷、執(zhí)業(yè)資格相同,以工作年限、執(zhí)業(yè)年限長者依次優(yōu)先。如以上原則還不能區(qū)分,加試予以確定。加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遞補程序如遇成績并列情況按此規(guī)定執(zhí)行)。公示期滿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規(guī)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調動手續(xù)。
因擬調人員公示結果影響選調;擬調人員自愿放棄選調;擬調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報到等情形而導致擬調出現空缺的,可按規(guī)定依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太湖縣招商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