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規(guī)劃綱要,進一步擴大用人視野,廣泛吸引人才,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力度,更好地為“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荔灣”提供組織保障和人才支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guī)定》等規(guī)定,經中共廣州市荔灣區(qū)委研究,決定面向全國、全區(qū)公開選拔副處級領導干部20名。
一、公開選拔的職位和職位要求
詳見附件1《2012年廣州市荔灣區(qū)公開選拔副處級領導干部有關職位和職位要求》。
二、選拔范圍
(一)面向全國公選(共5名)
職位1—5面向全國范圍內各級黨政機關及工青婦等人民團體、企事業(yè)單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選拔。
(二)面向全區(qū)公選(共15名)
職位6—18面向廣州市荔灣區(qū)屬黨政機關及工青婦等人民團體、事業(yè)單位選拔。
三、報名條件與資格
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和廣東省、廣州市有關公務員調任、轉任規(guī)定,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一)具有5年以上工齡;
(二)面向全國公選的職位1—5要求具有①相關專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②碩士以上學位。面向全區(qū)公選的職位6—18要求具有大學及以上學歷;
(三)符合下列任職年限要求之一者:
1、現任副處級干部;
2、任現職級滿3年的正科級干部;或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任現職級滿1年的正科級干部(如正科任職時間不滿1年的,可累計副科任職時間相加滿4年);
3、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任現職級滿4年的副科級干部;
4、現聘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3年以上,且從事專業(yè)管理工作3年以上;
(四)符合任職回避的有關規(guī)定;
(五)近3年年度考核被評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六)身體健康;
(七)符合報考職位規(guī)定的相應選拔條件;
(八)部隊轉業(yè)干部可將其在部隊擔任最后職務的時間,與轉業(yè)到地方初任職務的時間合并計算,以確定其任職資格;
(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報名:(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審查的;(2)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guī)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內的;(3)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影響提拔使用的其他情形。
計算工作時間、現任職級時間,確定學歷、學位、專業(yè)技術職務等相關情況,截止時間均為2012年7月31日?!?/P>
四、選拔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通過組織推薦或個人自薦等方式報名,每個報名人員限報1個職位。報考職位1—5的人員請登錄“廣州公選網”(www.gzgx.gov.cn)的“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上報名,并將從“網上報名系統(tǒng)”導出的報名表正反兩面打印出來簽名確認后連同相關證書及證明材料的復印件于報名截止時間前(以郵戳時間為準)通過特快專遞方式郵寄至廣州市荔灣區(qū)委組織部干部一科。報考職位6—18的人員請到廣州市荔灣區(qū)委組織部干部一科報名并提交相關報名材料。
2.報名材料:《2012年廣州市荔灣區(qū)公開選拔副處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一式3份,并提供身份證、工作證、學歷證、學位證、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原件與復印件,現任職務證明材料復印件、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藍底彩色近照6張。
3.報名地點:廣州市荔灣區(qū)芳村大道西2號區(qū)委辦公大樓616室;聯系電話:020—81599871,020—81599869;郵編:510360;傳真:020-81599870;聯系人:陳艮群,肖玲。
4.報名時間:2012年8月2日至8月15日
(周六、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5.資格審查:由廣州市荔灣區(qū)公選辦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經資格審查合格,每個職位參加筆試的人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二)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限時180分鐘,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按50%計入考試綜合成績。
2.筆試內容: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對領導干部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yè)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3.筆試時間:2012年8月,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通知考生本人。
4.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為5:1,此比例內的最后一名有同分者一并列入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名單及其筆試成績在“廣州公選網”和“荔灣信息網”上公布。
(三)面試
1.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按50%計入考試綜合成績。
2.面試內容:面試主要測試考生在領導能力素質、個性特征、專業(yè)知識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
3.面試由面試小組負責考試和評分,同一職位的面試由同一面試小組負責考試和評分。
4.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的筆試、面試成績按相應比例確定考試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及考試綜合成績通知考生本人。
(四)組織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合格者確定為組織考察人選,考察人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為3:1。如有體檢不合格者,其空余名額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疾烊诉x及其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綜合成績在“廣州公選網”和“荔灣信息網”上公布。
組織考察由區(qū)公選辦統(tǒng)一組織,組織考察實行考察預告制,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考察、查閱個人檔案、專項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進行。同一職位的考察對象,由同一考察組進行考察??疾旖Y束后,考察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況、充分醞釀討論的基礎上,形成考察對象個人考察材料。
(五)研究決定
公選領導小組根據綜合成績、考察情況,研究提出任用建議,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中共廣州市荔灣區(qū)委作出任用決定,或者決定提出推薦、提名的意見。如目標職位確無合適人選的,可以決定該目標職位人選空缺。
(六)任前公示
對擬任職人選,在“廣州公選網”、“荔灣信息網”、公選單位和擬任用人選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未發(fā)現影響任用問題的,按照有關程序和規(guī)定辦理任職手續(xù)。其中需征求上級部門意見的職位,在征求意見后辦理任職手續(xù)。如公示期間群眾所反映公示對象問題經調查屬實,不符合任職條件的,由區(qū)公選領導小組提請中共廣州市荔灣區(qū)委研究決定取消其任職資格,并提出擬任職遞補人選,報區(qū)委審定。破格提拔和越級提拔的,須報經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審核同意。
(七)試用與任職
擬任職人選,按照省、市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任、轉任手續(xù)。對公開選拔任用的干部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1年。試用期間履行所任職務的職責,享受相應的政治、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正式任職手續(xù)。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按試任前職務層次另行安排工作。
(八)配偶、子女安置及其他福利待遇
擬調任、轉任為國家公務員的,配偶、子女入戶按照廣州市人口準入基本條件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配偶可根據其專業(yè)特長由區(qū)相關職能部門推薦安排工作,未成年子女入學由區(qū)教育部門統(tǒng)一安排。
五、時間安排
此次公開選拔工作擬從2012年8月開始,至9月基本完成。
2012年廣州市荔灣區(qū)公開選拔副處級領導干部有關職位和職位要求
廣州市荔灣區(qū)公開選拔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1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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