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東省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規(guī)定》,結合《揭陽市法院系統(tǒng)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書記員工作方案》,經(jīng)省法院批準,揭陽市法院系統(tǒng)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書記員108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shù)
市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30名、榕城區(qū)人民法院書記員11名、揭東區(qū)人民法院書記員13名、普寧市人民法院書記員17名、揭西縣人民法院書記員20名、惠來縣人民法院書記員17名。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具備從事工作的專業(yè)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報考市中院勞動合同制書記員需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
6.報考年齡需滿18周歲,不得超過33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31日);
7.有較強的電腦速錄和語言表達能力;
8.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報考的,必須事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同意報考證明。
(二)不予接受報考的情況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接受報考:
1.犯有嚴重錯誤,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曾被追究過刑事責任的人員;
3.2017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畢業(yè)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適合報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此次公開招聘采取發(fā)布公告、接受報名與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速錄技能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與聘用等步驟實施。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1月2日至3日。
2.報名地點及聯(lián)系電話:(見附件4)。
3.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報考人員自行到“揭陽市人事考試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jyrsks.com/)或“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gdjyfy.cn/)下載《報名表》(見附件2)和《信息采集表》(見附件3),如實填寫相關信息。按《信息采集表》要求,在“相片粘貼處”粘貼本人相片。報名當天,由本人持相關證件和《報名表》(一式二份)、《信息采集表》等資料到各招聘法院報名地點現(xiàn)場報名(見附件4)。報考人員報名時需提供的證件有:有效期內(nèi)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口簿(包括首頁和個人頁)、學歷(學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等,并在相關證件的復印件上寫明“此件由本人提供,內(nèi)容與原件相符”字樣和姓名、日期。
4.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涉及法律問題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資格審核
招聘法院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發(fā)放筆試準考證,未在規(guī)定時間進行資格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取消報考資格。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速錄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總分為100分,筆試占40%,面試占30%,速錄技能測試占30%。
1.筆試
(1)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2)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內(nèi)容:包括法律基本知識、時事政治、職業(yè)道德等。
考生憑筆試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筆試開始30分鐘后未能進入考場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
筆試總分100分,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未達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能進入面試和速錄技能測試。根據(jù)筆試成績,按1:1.5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面試和速錄技能測試對象。筆試合格考試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數(shù)確定面試和速錄技能測試對象。
考生可于筆試后10個工作日內(nèi)登陸“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網(wǎng)”查詢筆試成績。
2.面試
(1)時間:(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2)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3)內(nèi)容:采取結構化面試,包括個人特征與擬任崗位匹配性、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態(tài)。
面試考生憑第二代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候考點并進行簽到和抽簽。未能在指定時間到達候考點簽到抽簽或未經(jīng)現(xiàn)場負責人許可中途離開現(xiàn)場的,按自動放棄處理,不再安排面試。
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3位。
3.速錄技能測試
(1)時間:(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2)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3)內(nèi)容:測試應試人員聽錄音和錄入技能,通過播放錄音資料,應試人員將所聽到的信息錄入計算機,由計算機或考官進行評分。
速錄技能測試總分100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速錄技能測試成績×30%。
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3位。根據(jù)職位總成績高低順序,按該職位擬招聘名額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及體檢對象。
總成績及體檢名單等相關事項將于面試及速錄技能測試后在“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網(wǎng)”進行公布。
如出現(xiàn)招聘法院職位人數(shù)空缺的情況,可由市中院根據(jù)各招聘法院需求、考生成績及意愿等情況進行綜合調劑。
(四)體檢和考察
考生的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別標準(試行)》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具體體檢事宜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由招聘法院按照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學習和工作能力、紀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查閱考生檔案。
考察時考生需提供材料:考生檔案、學歷學位證書認證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計劃生育證明、個人表現(xiàn)材料(有工作單位的由工作單位出具,無工作單位的由戶口所在地居委出具)等原件和復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考察資格的,依次遞補考察對象。
(五)公示與聘用
考試、體檢及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網(wǎng)”予以公示。公示5個工作日后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四、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工資福利(含“五險一金”)按照同級政府關于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政策執(zhí)行。聘用后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
2.準考證是考生參加招聘考試各個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速錄技能測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證件不齊或證件與報名表不一致的,不得參加。
3.招聘工作由揭陽市紀委派駐市中級人民法院紀檢組監(jiān)督??忌峁┨摷俨牧匣蛟诳荚囍杏信撟骷傩袨榈模唤?jīng)查實,所簽聘用合同無效,必要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663-8212405
招聘工作監(jiān)督電話:0663-8212407
本公告由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處負責解釋。
附件:
1.揭陽市法院系統(tǒng)面向社會招聘勞動合同制書記員崗位表;
3.信息采集表;
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