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屬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瀘州市物流服務中心擬選調15名工作人員(人事關系在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工作地點在成都海關駐瀘州辦事處、瀘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瀘州海事局)。
一、選調范圍
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二、選調條件
(一)選調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截止時間2017年12月30日)。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相應崗位所需的條件及資格要求。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紀違法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試用期未滿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符合報名情形。
三、選調崗位
詳見瀘州市物流服務中心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四、選調程序和方式
(一)現(xiàn)場報名。凡符合條件的報名者,請持《瀘州市物流服務中心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以上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照片2張,截止到2017年11月15日前到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人事科(瀘州市江陽區(qū)江陽西路1號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室)報名。聯(lián)系電話0830—3190948。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主要圍繞公告規(guī)定的選調條件進行。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三)面試。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參加由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成都海關駐瀘州辦事處、瀘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瀘州海事局共同組織的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有違規(guī)違紀的,不列入考察范圍。
(四)考察。由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牽頭,會同成都海關駐瀘州辦事處、瀘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瀘州海事局組成考察組按照相關要求對面試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五)公示。對通過面試、考察的擬聘人員,在瀘州市人事考試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占編聘用手續(xù)。
(六)有關問題說明。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須保持通訊暢通,對于報名后無法聯(lián)系上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二)本公告由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