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崗位名稱 | 擬招聘人數(shù) | 招聘對象和條件 | 工資待遇 | 報名地點 |
1 | 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文員 | 1 | 1.具有象山縣戶籍;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4.能熟練操作計算機辦公軟件,具備一定的攝影基礎和圖片處理能力。 | 1.每月工資為1700元; 2.五險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準。 | 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丹東街道天安路999號,象山縣南部新城商務樓3號樓812室);聯(lián)系人:勵老師;聯(lián)系電話:0574-65655516。 |
2 | 縣文化館駕駛員 | 1 | 1.具有象山戶籍;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4.具有C1及以上駕駛證,五年以上實際駕駛經驗,無重大交通事故。 | 1.每月工資為2500元; 2.五險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準。 | 縣文化館(丹東街道廣場路17號3樓辦公室); 聯(lián)系人:李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574-65775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