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池州市市直機關2017年第二批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池州市市直機關2017年第二批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按公告規(guī)定確定入圍面試人選名單(見附件),并進行資格復審。
二、格復審時間
10月20日(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池州市人事服務大廳(地址:池州市東湖南路46號,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一樓)。
四、資格復審有關事項
(一)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筆試準考證;
4、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原件(經所在單位及縣(區(qū))及以上組織或人社部門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
5、與網上報名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張。
其中:招考代碼為15014職位的,還須提供報考人員所在黨支部出具的中共黨員證明材料;報考代碼為15018職位的,還須提供縣級森林公安機關出具的“具有5年以上基層森林派出所工作經歷,主辦3件以上森林刑事案件”的證明;報考代碼為15029職位的,還須提供縣級以上公安部門審核蓋章的《人民警察警銜審批表》復印件。
(二)資格復審其他事項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按70元/人標準繳納面試費用,領取面試通知書。
凡與報考條件不符、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材料、不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出現(xiàn)入圍人選缺額的,在10月27日前等額遞補。
聯(lián)系電話:0566-2026214、2088790
資格復審期間現(xiàn)場聯(lián)系電話:0566-3397554。
特此通知。
附件: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中共池州市委組織部
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