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汕頭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詢專家委員會組建方案》(汕府[2012]66號)(以下簡稱《方案》)的規(guī)定,汕頭市人民政府將采取公開選聘和定向選聘相結合的辦法選聘汕頭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詢專家委員會第一屆委員。經市政府同意,現(xiàn)將汕頭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詢專家委員會公開選聘委員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委員名額和任期
本次向社會公開選聘委員6名。委員實行聘任制,任期5年。
二、委員的主要職責和報酬
受聘委員是汕頭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詢專家委員會的組成人員,根據《方案》規(guī)定的內容履行職責,主要為市政府的重大行政決策、立法項目的論證起草、行政執(zhí)法監(jiān)督、規(guī)范性文件審查、行政復議等工作提供咨詢意見、建議。
委員履行職責市政府將給予適當咨詢費和交通、住宿費等補貼。
三、委員必備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社會責任感,熱心政府法制工作,具有扎實全面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并在所從事的行業(yè)、領域享有較高的知名度、聲譽;
2、委員首聘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任職的最高年齡一般不超過70周歲。
(二)下列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高校教師、研究人員應當具有教授(研究員)職稱,在本專業(yè)領域具有較大影響力,承擔過省級以上研究課題;
2、行政機關、政法部門人員和其他人士應當具有學士以上(含學士)學位、10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并辦理過具有較大影響的涉法事項。
四、報名方式
歡迎社會各界優(yōu)秀法律人才踴躍報名,有意應聘者,請到市政府報名,同時提交以下資料:
1、報名者個人的基本情況和履歷情況(即填寫《汕頭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詢專家委員會委員申請表》),申請表格可到汕頭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shantou.gov.cn/)下載或前往市法制局索?。?/P>
2、報名者個人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職稱證書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校核);
3、報名者個人認為能證實其符合委員資格條件的其他資料、證書。
上述報名材料一式兩份,請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20日內逕送市政府法律顧問室。市政府將對所有應聘人員進行甄別、篩選,按照公平、公正原則擇優(yōu)選聘。
報名地址:汕頭市躍進路28號市政府大樓22樓2202室
郵政編碼:515037聯(lián)系電話:0754-88988629
汕頭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詢專家委員會籌備工作小組
相關附件:法律咨詢委員會委員申請表
《法律咨詢委員會委員申請表.doc》來源于汕頭市政府門戶網,最近更新201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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