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改革工作需要,經縣政府同意,陸河縣政務服務中心決定公開招聘綜合窗口工作人員1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政治素質好,保密觀念強,有上進心和責任感,誠懇務實,踏實工作;
3、服務意識強,工作態(tài)度好,心理素質好,團隊合作精神佳;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年齡18—35周歲;
5、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畢業(yè)證書,專業(yè)不限;
6、具備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文字組織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
7、報考人限陸河縣戶籍;
8、能說流利的普通話和客家話;
9、具有熟練的計算機操作能力,熟悉office等辦公軟件;
10、聘用后本人承諾在陸河縣政務服務中心窗口服務滿三年,在職人員應聘成功后須在一個月內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否則視為放棄聘用。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有違法犯罪記錄和曾被辭退、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5、在讀未畢業(yè)(未取得畢業(yè)證)的大學生和現役軍人;
6、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按照招考條件和要求,領取報名表,填寫《2017年陸河縣政務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報名提交的資料:
1、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3、學歷原件和復印件;
4、計生證明(需注明無違反計劃生育規(guī)定);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張,并提供電子相片(jpg格式,像素為240*320(寬*高),照片大小為100kb以內,自帶u盤現場提交。);
6、在機關、事業(yè)和國企工作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復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經驗證后當場退回報考人。
(二)報名要求
報名提交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未予聘用,報名資料一律不予退還。
(三)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7日至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四)報名地點:陸河縣政務服務中心五樓辦公室,聯系電話:5501000。
(五)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于2017年10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憑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方式和錄取辦法:
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
(一)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間120分鐘,設定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不設定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在縣政府網站進行公布。
2、其它:
筆試時間、地點、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考生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參加筆試。
攜帶黑色水筆、2b鉛筆和橡皮擦等考試必需文具。
(二)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在成績入圍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的1:3的比例資格審查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面試人數確定審查對象。
進入面試的人選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時間另行通知。
報考者須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核,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
(三)面試:
資格審核合格者參加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四)總成績: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不設定合格分數線,總成績在縣政府網站進行公布。
(五)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體檢事項陸河縣政務服務中心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考生進行考察??疾觳缓细窕蛘叻艞壠赣玫模梢来芜f補考察人選。
(七)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縣政府網站進行公布,同時在招聘單位明顯位置張貼,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程序聘用手續(xù),
在簽訂聘用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將招聘結果報陸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2017年每人每月3166元(含單位和個人應交的城鎮(zhèn)職工養(yǎng)老保險、工傷、醫(yī)療等社會保險費及各種津補貼)由縣財政撥款補貼,以后每年按財政補貼情況適度調整。
五、培訓和管理使用
聘用人員經統(tǒng)一培訓合格后上崗,由縣政務服務中心與應聘人員簽訂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為3個月。按《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管理,對于在試用期間不服從管理和不勝任工作以及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聘用的人員將解除聘用關系;每年政務服務中心將對聘用人員進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由用人單位研究決定是否續(xù)聘。被雇用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其退休待遇按社保有關政策執(zhí)行。
特此公告。
陸河縣政務服務中心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