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學院工作、人事調整,現面向全院教職工進行空缺崗位的公開招聘,具體通知如下:
一、 崗位名稱及職數
(一)科技與研究生教育處副處長(或助理),1人
(二)音樂學院教學副院長(或助理),1人
二、崗位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在學院工作滿5年及以上,且5年內年終考核至少有1次“優(yōu)秀”等第(或綜合排名在本單位前30%),其余為“稱職”等第;
3.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
(二)專業(yè)條件
1. 科技與研究生教育處副處長(或助理)專業(yè)要求:人文社科藝體類;
2. 音樂學院教學副院長(或助理)專業(yè)要求:音樂與舞蹈學類。
三、考察聘用程序
(一)9月20日—9月29日 人事處發(fā)布院內招聘,接收個人自薦或單位推薦;
請應聘人員填寫《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崗位聘任申報表》,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送人事處(圖1013室)。
(二)10月9日—10月11日 人事處、黨委組織部會同紀監(jiān)審辦公室對自薦、單位推薦的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并經學院干部人事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后提出擬考察人選報院務會議審查確定。院務會議依據自薦和推薦的情況,結合崗位需要,確定考察人選。
(三)10月12日—10月16日 組織考察。進行考察預告。由人事處、黨委組織部和紀監(jiān)審辦公室有關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按照《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校聘中層干部選拔任用條例》(南師泰院字〔2014〕48號)的有關規(guī)定,通過個別談話和民主測評等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四)討論與決定
1.由人事處、黨委組織部匯總考核和測評情況,提交學院干部人事工作領導小組討論;
2.學院干部人事工作領導小組討論研究擬聘任方案;
3.院務會議研究確定聘任人員。
(五)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院主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
(六)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學院發(fā)文聘任,并為其辦理相關院內調動手續(xù)。
四、其他
院人事處負責本次院內招聘工作政策咨詢,院紀檢監(jiān)察審計辦公室負責對本次院內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jiān)督。
咨詢電話:86153666;
監(jiān)督電話:86152999。
人事處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