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龍門縣審計局招聘二名政府審計工作輔助人員。
三、應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及技術條件;
4.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
5.年齡35周歲以下;
6.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
7.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列入招聘范圍:
(1)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違法違紀人員;
(2)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服務時間
合同服務時間為一年,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表現(xiàn)良好者正式錄用,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五、招聘人員性質和待遇
此次招聘人員屬于政府購買服務的基層輔助人員,屬勞務派遣人員,由惠州市華邦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組織招聘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從事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崗位每月勞動報酬4000元(含全勤獎300元);從事公文寫作及日常文字資料處理崗位每月勞動報酬2500元(含全勤獎300元);職稱獎勵(初級職稱300元、中級職稱500元、高級800元),節(jié)日補助3500元(七大節(jié)日);社會保險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2017年9月7日至9月18日
(二)報名地點:
惠州市華邦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龍門縣金河灣花園6棟12號商鋪,聯(lián)系電話:0752-7303688)
(三)報名方式:現(xiàn)場確認報名
1.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本人攜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張、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現(xiàn)場領取應聘報名登記表確認報名。
2.工作人員現(xiàn)場審核報名者資料,審核后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3.由用工單位確認后,由我司安排通知面試。
(四)資格審查:
經審核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方可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考試考核
面試:按照公務員結構化面試要求進行。主要內容從綜合分析能力、預測問題能力、解決問題能力、計劃組織能力、言語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幾大方面進行面試。面試計分方式: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得分。實行現(xiàn)場打分,現(xiàn)場公布面試結果,并簽名確認。全程拍攝監(jiān)督。面試結束后,按照成績高低錄取足額人數(shù)。面試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八、公示與簽訂合同
(一)對面試、考察合格的考生,統(tǒng)一在審計局公布欄公示7個工作日。
(二)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簽訂合同。
九、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二)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fā)現(xiàn),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