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是提高我校碩士生生源質量,加大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選拔的重要途徑,為做好2018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校外推免生
(1)經教育部批準,獲得經教育部審批具有推免資格高校的推薦免試資格(占用申請者所在學校推免指標),最終推免生資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備案信息為準,未經推薦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務系統(tǒng)”備案的推免生無效。
(2)推免生必須獲得學士學位證書、本科畢業(yè)證書,并得到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且推薦手續(xù)完備,材料齊全。
(3)英語水平符合申請學科專業(yè)的要求。
(4)推免生在校期間各方面表現良好,身體健康,學習成績優(yōu)秀,具備作為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的能力和素質。
(5)一般在一級學科內接收推免生。
(6)參加我校復試、政審、體檢合格者。
(二)校內推免生
由學校教務處制定推薦條件并組織各學院進行推薦工作,研究生處組織推免生的復試、錄取等工作。
二、接收推免生的范圍和比例
(一)招收全日制學術型、全日制專業(yè)學位型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招生領域(除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每位導師接收推免生的人數原則上不超過二人。
三、接收校內、外推免生的工作程序
(一)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推免生的錄取工作。
(二)接收推免生的工作進程見《廣州大學2018年接收校內、外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進程表》(附件一)。
(三)外校推薦的擬接收推免生名單的確定
(1)外校推免生必須取得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且占用推薦學校的推免生推薦名額。最終推免生資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備案信息為準。
(2)我校各學院按照接收推免生的條件,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復試的推免生名單。
(3)擬接收校外推免生的資格審查內容及要求:
①《廣州大學2018年接收校外推薦免試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2份(附件二) ,該表必須是推免生管理部門蓋章的原件(復印件無效),而且內容填寫完整;
②申請人個人陳述一份;
③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1份,并加蓋有推薦學校推免生管理部門公章;
④國家英語四級、六級考試成績單;
⑤有關獲獎證書、學術科研成果、論文。
(4)參加復試的推免生名單一經確定,各學院須將上述材料報研招辦,經審核同意后,由學院直接通知推免生來校復試。
(四)校內推薦的擬接收推免生名單的確定
由推薦學院、教務處、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五)推免生的復試、體檢
推免生復試、體檢的組織工作由各學院負責,復試、體檢時間由各學院在學校規(guī)定的時間內自行確定。各學院應對所有擬錄取的推免生進行復試、體檢。
復試重在考察推免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學術型碩士推免生注重考核科研能力,全日制專業(yè)學位推免生注重考核實踐能力。復試主要包括業(yè)務能力考核和外語口試、聽力。復試情況及成績要記錄在《復試錄取表》(附件三)上。推免生的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外語口試、聽力、占20分,業(yè)務能力考核占80分。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在復試期間,各學院須組織推免生到指定醫(yī)院體檢(我校指定醫(yī)院為廣東省中醫(yī)院),并將推免生的體檢結果報研究生處,研究生處會同校醫(yī)院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下發(fā)的教學(2003)3號文[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中的體檢標準逐一審查。
各學院必須在2017年10月10日前完成本單位推免生的復試、體檢、擬錄取工作。
經復試和體檢合格擬同意接收的校內、外推免生,要在規(guī)定時間進入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進行待錄取確認。
四、報送材料
各學院須于2017年10月15日前將《廣州大學擬接收推免生審查匯總表》(附件四)、《復試錄取表》《推免生登記表》報研究生處。對不予錄取推免生的上述材料也須同時送交研究生處備案。
五、推免生報名
擬同意接收的所有校內、外推免生須在原推薦學校規(guī)定的時間進入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進行備案,最終推免生資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備案信息為準,,未經推薦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務系統(tǒng)”備案的推免生無效,不予錄取。
六、接收推免生工作要求
(一)各學院必須高度重視接收外校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平公開、組織嚴密,堅決反對和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如發(fā)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將予嚴肅處理。
(二)對擬接收的推免生,要切實做好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及業(yè)務水平的考核工作,以保證質量。
(三)擬接收的推免生,如在本科最后學習時間內受到行政處分或畢業(yè)論文(設計)不及格,或畢業(yè)時未獲取本科畢業(yè)、學士學位者將被取消免試錄取資格。
七、推免生獎勵政策
對被我校錄取985或211高校的推免生一次性給予獎勵5萬元/人,其他高校(含本校)一次性給予獎勵3萬元/人。
八、考生咨詢、投訴電話
廣州大學研究生處研招辦電話:020-39366238
附件:
一、廣州大學2018年接收校內、外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進程表
三、廣州大學2018年招收攻讀研究生復試錄取表(推免生專用)
研究生處
2017. 9.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