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按照《公務員法》及有關規(guī)定,中共揭陽市委組織部決定在全市范圍內(nèi)公開選調市委組織部機關公務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中共揭陽市委組織部機關科員或副科級組織員2名。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全市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或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人員。
(二)選調條件:
1、政治素質好, 黨性觀念強,品行端正,熱愛組織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文字綜合能力比較強,有良好的溝通協(xié)調能力;堅持原則,公道正派,敬業(yè)廉潔,甘于奉獻。
2、具有2年以上鎮(zhèn)街(含普僑區(qū)、大南山僑區(qū)區(qū)直機關)工作經(jīng)歷。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并獲碩士以上學位的,年齡放寬至32周歲以下(即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現(xiàn)任科員級或副科級干部。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獲學士以上學位,專業(yè)不限。
6、中共正式黨員。
7、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8、身體健康。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計算任職、工作經(jīng)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的須回避情形的,選調本人的配偶、直系血親、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或近姻親關系在市委組織部任職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4、按照中央和省的有關規(guī)定,到錄用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的程序和方式
(一)報名。采取報考者個人自愿并經(jīng)組織推薦方式報名。報名時間: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4日下午5:30。報考者須登錄揭陽組織工作網(wǎng)(http://www.jyzzb.cn)或揭陽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jyrsks.com)下載《中共揭陽市委組織部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推薦表》,并如實填寫報考信息,按干部管理權限將《報名推薦表》報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再到縣(市、區(qū))委組織部或市直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報名。報名時,應提交下列材料(所有材料紙張請用A4規(guī)格),以供審核:
1、《報名推薦表》(貼本人近期大1寸免冠正面證件照,1式2份,雙面打印,附電子版);
2、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1式2份);
3、《公務員登記表》、《錄用國家公務員審批表》、經(jīng)組織認定的《干部任免審批表》(全國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專用)、現(xiàn)任職務證明材料(上述材料均提供復印件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4、本人近期大1寸免冠正面證件照3張。
(二)資格初審。各縣(市、區(qū))委組織部,市直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與擬選調人數(shù)比例一般不低于5: 1,如低于5: 1,將相應減少擬選調人數(shù),以符合開考條件。
(三)筆試。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參加筆試的人員名單以揭陽組織工作網(wǎng)公布為準(筆試的具體方式方法屆時另行通知)。
(四)面試。根據(jù)報考者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擬選調人數(shù)的比例為4: 1。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以揭陽組織工作網(wǎng)公布為準(面試的具體方式方法屆時另行通知)。
(五)確定考察對象。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綜合成績。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與擬選調人數(shù)的比例為2: 1。
(六)體檢。統(tǒng)一組織考察對象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資格。
(七)考察。
1、組織考察??疾鞂ο篌w檢合格后,由市委組織部派出干部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疾旖M將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等情況,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2、實踐考察。市委組織部根據(jù)組織考察情況,按2: 1的比例提出選調初步人選,以借調形式安排到市委組織部跟班學習3個月,通過跟班學習,進一步了解其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
(八)確定擬選調人員。綜合報考者考試成績、考察、體檢等情況提出擬選調人員名單,提請市委組織部部務會確定。
(九)公示、辦理相關手續(xù)。將確定的擬選調人員分別在揭陽組織工作網(wǎng)和擬選調人員所在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 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人員, 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xù)。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須保持手機(報名表上手機號碼)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2、報考人員如存在弄虛作假或有違法違紀記錄的,取消選調資格。
3、聯(lián)系和咨詢電話(上班時間):中共揭陽市委組織部辦公室,0663-8768376、8768198。
中共揭陽市委組織部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