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考生:
2017年度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的成績已公布,現(xiàn)將有關交表審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二級注冊計量師考試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關于公布2015年度廣東省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6﹞644號)規(guī)定,各科合格標準為50分(試卷滿分100分)。
二、考后復核的時間、地點和全科成績上線人員名單
網(wǎng)上報名時選擇“惠州”的考生,請于2017年9月1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惠州市惠城區(qū)江北三新北路29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送交資料。
惠州全科成績上線人員名單(附件1),請自行下載核查。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印發(fā)〈注冊計量師制度暫行規(guī)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計量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6〕40號)執(zhí)行。
1.取得工學類中專學歷后,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2年;
2.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按照規(guī)定,專業(yè)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三)符合考試報考條件的香港和澳門居民可申請參加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關的學歷、學位認證文件、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計量相關業(yè)務實踐年限的證明。
四、考后復核材料清單
1.《報名表》(此表要到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附件2)。
3.工作簡歷表一份(考生從本網(wǎng)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簽名后經(jīng)單位審核蓋章)(附件3)。
4.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所有復印件要加蓋考生單位公章,由考生單位驗證人簽名。
五、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國家規(guī)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惠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2017年8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