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宜賓臨港開發(fā)區(qū)人事調配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公開招聘的崗位
本次招聘4名,招聘崗位及名額具體情況詳見本公告附件1《臨港開發(fā)區(qū)2017年第八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表)。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5)現役軍人。
二、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主要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現場報名時間: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區(qū)國土房管局崗位現場報名地點: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國土房管局203辦公室(宜賓臨港開發(fā)區(qū)第二辦公區(qū)沙坪街道龍順小區(qū)綜合樓)
區(qū)財政局崗位現場報名地點: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財政局508辦公室(宜賓市翠屏區(qū)南岸酒都路59號)
報考者填寫《臨港開發(fā)區(qū)2017年第八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進行資格審查,并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年齡、工作經歷等計算截止日期為此次招聘報名的第一日。
報考者請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個報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報一個崗位。
(二)考試及成績。
1.報考區(qū)國土房管局崗位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形式。筆試為公文寫作。面試為結構化面試,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能力、協(xié)調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
筆試開考比例招聘名額與有效報考人數之比不得低于1:3。達不到相應比例的,調減相應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具體筆試時間和地點將在中國三江人才網上公布。
進入面試人員確定為按照招考崗位招聘名額的3倍,依據同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參加面試資格人員將在中國三江人才網上統(tǒng)一公告。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進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2.報考區(qū)財政局崗位考試采取面試形式。面試為專業(yè)結構化面試,面試主要測試考生專業(yè)技術知識、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能力、協(xié)調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
面試開考比例招聘名額與有效報考人數之比不得低于1:3。達不到相應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
總成績=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進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將在中國三江人才網上統(tǒng)一公告。
(三)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合格者,報考區(qū)國土房管局的考生先繳納筆試考務費50元,待考生進入面試后再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并領取面試通知單。報考區(qū)財政局的考生只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并領取面試通知單。
請資格審查合格考生按通知單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有效身份證參加考試。逾時未到,責任自負。
三、體檢、考核、遞補及公示
(一)體檢
1.體檢人員的確定。根據測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聘用名額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其中:報考區(qū)國土房管局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高的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2.體檢。對公示合格人員組織體檢。體檢在二級及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二)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擬聘人選,考核由用人單位牽頭組織進行綜合考核。
(三)遞補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招聘單位可根據空缺名額,經區(qū)人事調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一次。對通過考核的報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四)公示
1.擬聘用人員在中國三江人才網公示3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凡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2.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一)根據公示結果,由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區(qū)人力社保局)審核確認擬聘用人選。經審核確認的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辦理有關手續(xù),建立勞動合同關系。
(二)按照勞動合同管理相關規(guī)定,對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按《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規(guī)制度簽訂聘用合同。工資待遇按《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fā)〈區(qū)管委會聘用人員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宜臨港區(qū)發(fā)〔2015〕93號)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受聘人員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考試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違法亂紀、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發(fā)現,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監(jiān)督電話:5108937。
六、解釋與咨詢
本公告由區(qū)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0831-5201157)。各招聘崗位的具體條件,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相關咨詢電話:
區(qū)國土房管局:0831-3621901
區(qū)財政局:0831-5108191
(二)招聘信息公布網站
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將在中國三江人才網(http://www.ybrc.gov.cn/)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等,責任自負。
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8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