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須按照公布的面試時間及考場安排,在面試開考前 45 分鐘(即上午 7︰45 前、下午 13︰45 前),憑本人筆試準考證、有效期內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到指定考場報到,參加面試抽簽。未能依時報到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二、考生報到后,應將所攜帶的通訊工具和音頻、視頻發(fā)射、接收設備等所有電子產品關閉后交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面試結束離場時領回。
三、考生報到后,工作人員按分組順序組織考生抽簽,決定面試的先后順序,考生應按抽簽確定的面試順序進行面試??忌鷳粢庾约核诼毼环纸M是否與本人報考的職位對應。
四、面試開始后,工作人員按抽簽順序逐一引導考生進入面試室面試。候考的考生實行封閉管理,須在候考室靜候,不得喧嘩,不得影響他人,應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需上洗手間的,應經工作人員同意,并由工作人員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需離開考場的,應書面提出申請,經考場主考同意后按棄考處理。嚴禁任何人向考生傳遞試題信息。
五、考生必須以普通話回答評委提問。在面試中,應嚴格按照評委的提問回答,不得報告、透露或暗示個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簽編碼顯示。如考生透露個人信息,按違規(guī)處理,取消面試成績。考生對評委的提問不清楚的,可要求評委重新念題(所需時間占用本人答題時間)。
六、面試結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試成績統(tǒng)計完畢,簽收面試成績通知書回執(zhí)??忌毞脑u委對自己的成績評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復試或無理取鬧。
七、考生面試完畢取得成績通知書回執(zhí)并領回交由工作人員保管的本人物品后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八、考生應接受現場工作人員的管理,對違反面試紀律的,將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guī)范(試行)》及新會區(qū)機關雇員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