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教學工作需要,經(jīng)研究決定組織2017學年泉州市實驗小學專項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shù)及資格要求
數(shù)學教師3名,科學1名,美術1名,體育教師1名,具體要求詳見《2017學年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學校(單位)專項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二)》(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yè);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業(yè)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招考身體條件;
5.取得與招聘崗位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
6.符合招聘崗位的各項資格條件;
特別說明: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現(xiàn)役軍人;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⑤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⑥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2、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3、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4、在職人員報考時應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同意。
5、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最遲須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供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其他報考人員的教師資格證書最遲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關資格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20日。
6、學歷學位、崗位專業(yè)具體要求為《2017學年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學校(單位)專項公開招聘教師通告(二)》中的規(guī)定。
(三)招聘對象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且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81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其中,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也可報考,但必須在聘用后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
2.教育部直屬高校免費師范畢業(yè)生且年齡不超過35 周歲(即1981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3.符合下列各項條件的在職公辦教師和符合下列條件且取得與崗位要求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職稱的民辦在職教師(須辦理人事代理并繳交社保):
(1)年齡不超過45周歲(即1971年7月20日以后出生);(2)本科及以上學歷;(3)從事5年及以上教學工作;(4)具有較高的教學水平,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縣(區(qū)、市)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市級及以上骨干教師或教壇新秀;參加市級及以上教學技能競賽獲三等獎及以上獎項。
4.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等六所教育部屬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優(yōu)秀高校畢業(yè)生,取得學士學位,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81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及報名
第1-3類招聘對象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招聘,報考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規(guī)定的地點提交相關報名材料報名,第4類招聘對象采取赴省外高校引進優(yōu)秀高校畢業(yè)生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報考者可現(xiàn)場報名,也可通過網(wǎng)絡報名。
(一)報名及現(xiàn)場確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7年7月22日至7月31日(正常上班時間)
報名地點:泉州市實驗小學辦公室(地址:泉州市縣后街50號)
聯(lián)系電話:0595-28987091 18965668692
郵箱:595362457@qq.com
(二)現(xiàn)場確認所需材料
1.《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學校(單位)專項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用A4紙打印,并貼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yè)生暫未發(fā)放的由所在學校提供可取得有關證書的證明,但8月31日前必須提供所有原件,否則不予聘用)原件及復印件;
3.未就業(yè)畢業(yè)生應提供就業(yè)報到證;
4.第3類招聘對象應提供工作年限證明材料原件,相關獎項或稱號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第4類招聘對象須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含學校加蓋公章的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5.在職人員最遲于體檢前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崗位要求師范類畢業(yè)生的,需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含教育學、心理學成績并學校加蓋公章的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及學校出具的師范類畢業(yè)生證明原件;
7.民辦在職教師還應提供相應的職稱、人事代理、社保證明材料;
8.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數(shù)學、科學、美術及體育教師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等。
(三)報考資格審查
學校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確定為考試對象,由學校通知考生參加考試。市教育局將在考試工作完成后對入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人事行政部門的復核結果為準。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若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2.考生所填寫的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因聯(lián)系方式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考生負責。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或面試、片段教學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專業(yè)知識、教學能力等。考試的具體形式、內容和時間等另行通知??荚嚦煽儗嵭邪俜种?,合格線為70分,未達到合格線者不予聘用??荚嚦煽冊趯W校網(wǎng)站公布,入圍人員成績在市教育局網(wǎng)站上公示7天。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根據(jù)崗位招聘人數(shù),在考核成績合格線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要求的通知》的標準執(zhí)行,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y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可按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二)考察
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計生綜治情況調查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泉州教育信息網(wǎng)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經(jīng)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準后,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與考生簽訂聘用合同,實行為期三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將通過市教育局和泉州市實驗小學網(wǎng)站發(fā)布,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市教育局和泉州市實驗小學網(wǎng)站相關信息。
(二)擬聘用人員實行為期三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允許通過調動方式調離我校。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教育紀工委以及市人事行政部門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95-22798807,22119493。
(四)未盡事宜由泉州市實驗小學招聘教師領導組負責解釋。咨詢電話:咨詢電話:0595-28987022、0595-28987091、0595-28987097。
泉州市實驗小學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