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漳州市龍文區(qū)糧食購銷有限公司,漳州市龍文發(fā)展有限公司及下屬子公司漳州市龍文區(qū)路通運輸中心、漳州市龍文區(qū)生態(tài)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擬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擇優(yōu)聘用國有企業(yè)工作人員13名。有關事項如下:
一、 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2017年龍文區(qū)國有企業(yè)擬招聘工作人員職位條件一覽表》。報考者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專業(yè)資格證書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是指經社會化考試(評審)等方式取得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不含通過非公有制企業(yè)職稱評審取得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報考者相關專業(yè)資格證書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結論。
(6)2017年07月17日前常住戶口在我省的人員,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5年、2016年、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均視為本省報考者;招考范圍限在“本市”的,按以上原則類推確認考生條件。
(7)不得報名情形
①、正在接受立案調查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③、現(xiàn)役軍人;
④、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和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和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
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⑥、法律、規(guī)章和其他有關文件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以上有關辭職、辭退、現(xiàn)役、試用期、解除聘用關系等資格條件,以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單位批準的時間為準,時間截止為2017年 07月17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二、報名方式和要求
本次考試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7年07月17日- 21日(上午 8:30 — 12:00,下午 15:00— 18:00);
(二)報名地點:漳州市龍文發(fā)展有限公司綜合部705室(龍文區(qū)藍田經濟開發(fā)區(qū)龍祥北路招商樓7樓);
(三)報名電話:0596-2105336
(四)報名公告網址:
龍文區(qū)政府網(http://www.lwq.gov.cn)
漳州人事人才網(http://www.zzhr.com/)
(五)報名工作有關要求:
1.應聘者應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和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戶口薄、相關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到現(xiàn)場報名(報考者可以委托親友代為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責任由委托人承擔),并如實填寫《2017年龍文區(qū)國有企業(y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提交個人信息材料及3張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一寸證件照片。相關的報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提供完整。
2.應聘者應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3.報考者所留的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電話暢通。
三、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工作由漳州市龍文發(fā)展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試內容見相關職位條件一覽表,此次考試不指定和提供考試教材。筆試卷面分為100分,合格線為50分。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加分事宜
01、06崗位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或相應專業(yè)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者,筆試成績加15分;具有相應專業(yè)助理工程師者,筆試成績加5分;02崗位具有中級會計師或審計師及以上者,筆試成績加15分;具有初級會計師或審計師者,筆試成績加5分。07、08、09崗位具有糧油保管員職業(yè)資格證書的考生,筆試成績加10分。以上加分不累加,取最高項加分。筆試卷面分達到合格線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筆試滿分限制。有關加分材料請于報名時提供完整,逾期按不加分處理。
3、筆試成績。筆試成績?yōu)楣P試卷面分與各項加分之和。
(二)面試
1、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中按職位擬聘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2、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進入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1:3比例的,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65分以上為合格。
3、面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三)綜合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60%和面試成績40%的比例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總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數(shù)點后2位。
四、體檢
(一)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職位擬招聘人數(shù)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遇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體檢對象;如筆試成績相同,以筆試卷面分高者確定體檢對象;如遇筆試卷面分再相同,加面試一場,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體檢對象。
(二)體檢工作由漳州市龍文發(fā)展有限公司組織。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個人支付。
(三)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四)本次招聘體檢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五)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合格后放棄所空缺的職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五、考核
(一)體檢合格者列為考核對象,考核對象須提供無犯罪或違法違紀行為,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證明。
(二)考核對象不合格所空缺的職位,經招聘主管部門批準后,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六、聘用
應聘人員經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合格后,對擬聘人員按規(guī)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未按時報到者,視同放棄應聘資格,可依次替補人選。新聘人員試用期一年(有中級職稱及以上者或持有糧油保管員資格者,試用期為半年),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七、工資待遇及其它
(一)新錄用人員轉正定級后,工資待遇按所在公司的現(xiàn)行薪酬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在職考生需在體檢前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擬同意調動、辭職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
(三)應聘人員一經聘用,須在聘用單位工作滿五年,方可申請工作調動。
漳州市龍文發(fā)展有限公司
漳州市龍文區(qū)糧食購銷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