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
學歷工作人員通告(二)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教學科研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組織2017年度泉州師范學院第二輪公開招聘教師(博士研究生)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資格條件
本次計劃招聘專任教師84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資格條件,詳見《2017年泉州師范學院第二輪公開招聘教師(博士研究生)崗位信息表》(附件一)。
注:本通告招聘崗位同時接受臺灣博士研究生報名,考核等具體事宜可另行與附件一中各崗位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
二、招聘基本條件及年齡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敬業(yè)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5.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符合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現(xiàn)役軍人;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⑤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⑥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其他條件說明
1.教授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教授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以及博士后出站人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個別崗位有作具體要求的按要求執(zhí)行,個別學術水平高、業(yè)績突出的優(yōu)秀人才和學校緊缺專業(yè)的人才,其年齡要求可適當放寬。
2.本次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31日,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
3.本次招聘崗位均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學歷,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tǒng)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zhí)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tǒng)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yè)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
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定材料。
4.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5.每名報考人員限定報考一個崗位。
三、報名辦法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可根據(jù)需要采取現(xiàn)場報名或信函報名方式參加報名。
1.現(xiàn)場報名
地點:泉州師范學院人事處(地址:東海校區(qū)行政辦公樓806室)
聯(lián)系電話: 0595-22906239 林老師、郭老師
2.信函報名
應聘者按照報名要求將材料郵寄或快遞到“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qū)東海大街398號 泉州師范學院人事處林老師”(郵編362000)。
3.咨詢電話:詳見《2017年泉州師范學院第二輪公開招聘教師(博士研究生)崗位信息表》(附件一)中各崗位咨詢聯(lián)系人電話。
(二)報名時間
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30日
現(xiàn)場報名為以上時間段內工作日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信函報名的截止日期以寄出郵戳為準。
(三)報名所需材料
1、《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二)1份;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相片直接貼于表中相應位置(電子照片直接打印)。
2、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含本科及研究生階段)、本科及研究生階段課程成績表(加蓋教務或檔案管理部門印章),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須提供相應資格證書;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與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
注:信函報名者可先提供復印件,原件待考試考核前驗證。
(四)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合格者準予參加考試考核,名單在泉州師范學院綜合信息網(www.qztc.edu.cn)公布。應聘人員應完整如實填寫《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四、考試考核
(一)考試考核辦法
考試考核設二級學院考核和學??己藘蓚€環(huán)節(jié),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專業(yè)知識和基本能力。二級學院考核由所在二級學院負責組織,主要形式包括個人述職、學術答詢、參與教研活動等;學校考核由學校人事處負責組織,以試講(15-20分鐘)、回答評委提問或崗位技能考試為主要形式。
(二)考試考核時間
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注:一般為2天,第1天上午報到,下午參加二級學院考核;第2天參加學??己?。來校參加考試考核考生由學校負責安排住宿。
(三)考試考核成績
考試考核總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線為75分。成績將在泉州師范學院綜合信息網(www.qztc.edu.cn)公布。
五、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jù)崗位招聘人數(shù),在考試考核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
2.體檢標準。參照福建省公務員考錄現(xiàn)行體檢標準執(zhí)行。
(二)考察
體檢合格后,對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yè)務能力以及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再次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如有材料不完整或信息失實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泉州師范學院綜合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人事處與應聘者簽訂聘用協(xié)議書,并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聘用或調動手續(xù)。
六、其他事項
(一)應聘者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二)本次公開招聘聘用人員經試用、考核合格聘為事業(yè)單位編制內人員,享受國家事業(yè)單位相關工資福利待遇。符合學校引進人才條件的,享受學校引進人才的優(yōu)惠政策,包括提供安家補貼、科研啟動費以及過渡房等,詳見附件三。另外,學校將協(xié)助引進人才申報泉州市“人才港灣計劃”,如入選可享受10-200萬元生活補助和工作經費。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及人事行政部門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95-22919635、22119493。
(四)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泉州師范學院負責解釋。
泉州師范學院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