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司法部第172號《公告》和福建省司法廳(閩司公告[2017]1號),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定于9月16日、17日在全國統(tǒng)一舉行。現(xiàn)就我市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報名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高等學校法律專業(yè)本科畢業(yè)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yè)本科畢業(yè)并具有法律專業(yè)知識;
(五)品行良好。
戶籍不在龍巖市的居民(除了選擇答卷文字為非漢文、現(xiàn)役軍人之外)、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居住在我市持有香港、澳門、臺灣護照和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xiāng)證、臺胞證),均可在我市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有司法部第172號《公告》和福建省司法廳(閩司公告[2017]1號)中所列的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情形的人員,已經辦理報名手續(xù)的,報名無效。
二、報名方式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通過網上填報個人信息、上傳照片、交納考試費、下載打印準考證。
報名人員應當在規(guī)定期限登錄司法部網站(網址:http://www.moj.gov.cn),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進行網上報名。
三、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7年6月15日至7月4日。逾期不予補報。
四、報名材料
網上報名時,報名人員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證。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且申請享受放寬政策的,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籍,應上傳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
(二)畢業(yè)證書。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網站上,查詢或認證的畢業(yè)證書。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報名時,應當簽署《應屆畢業(yè)生承諾書》。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的人員,已完成學業(yè)但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普通高等學校和網絡教育、成人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等高等教育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可以報名,應當簽署《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承諾書》??荚嚱Y束,成績合格人員應當按照網上報名填報確認和承諾的信息,在規(guī)定的資格申請期限內提交畢業(yè)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提交的,視為不符合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當年考試成績無效。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須具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電子證件照片。應當提供符合規(guī)定格式(寬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此照片將作為本人準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yè)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同時將作為考生入場考試、人臉識別比對的依據。上傳照片必須清晰完整,顯示雙肩、雙耳、雙眉,不得佩戴首飾,不得上傳全身照、風景照、生活照、背(吊)帶衫、藝術照、側面照、不規(guī)則手機照等,不得對照片進行拉伸、美化等PS處理。
(四)網上支付考試費295元。報名人員應當仔細閱讀網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使用已開通的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yè)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興業(yè)銀行、農商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卡并通過網銀支付方式(建議使用儲蓄卡),交納考試費。
五、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一)凡在龍巖市考區(qū)報名的人員,報名地點應選擇“福建省龍巖市”。
(二)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對所填報的報名信息作出真實有效承諾。凡填報虛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騙取報名的,司法行政機關將按照《國家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處理。
(三)報名前的準備工作。應當選擇能夠上互聯(lián)網的電腦并已開通網銀支付功能,且連接了打印機。報名人員進入報名網站后,應仔細閱讀“報名須知”和“報名條件”,熟悉網上報名流程,了解網上報名操作須知,備齊報名材料,特別是準備好符合要求的電子證件照片和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
(四)網上報名的6道流程,需逐道通過,直至最后一道“報名成功”,網上報名才算結束。假如只完成1-3道流程(未上傳電子照片、未交納考試費),可以退出報名程序,此時你填寫的個人信息已保存。要繼續(xù)完成未盡的流程或修改、查看信息,請重新登錄首頁,輸入“證件號碼”、“登錄密碼”,點擊“考生登錄”,再進行相應操作或修改、查看信息。
(五)電子照片可參照報名系統(tǒng)提供的《電子照片制作指南》進行編輯,按照照片格式、標準、尺寸和文件大小的要求提供給照相館制作并存盤。上傳電子照片后,報名人員需要等待司法考試工作人員審核,并在規(guī)定日期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看審核結果。確認照片審核通過后,才能進行交納考試費。若照片審核不通過,報名人員應根據提示信息重新制作電子照片,并在規(guī)定日期內重新上傳照片。在報名截止時間內,上傳的證件照片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且未及時按要求進行更新的,將無法進行交費,視為放棄報名。
(六)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9日。網銀支付交納考試費完成后,系統(tǒng)將自動生成“電子票據”并直接打印,按照報名系統(tǒng)提示的指定銀行代開網點,持“電子票據”換取紙質票據。交納考試費成功后,報名人員不得更改報名地。同時,報名人員因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個人原因致使報名無效的,所交納的考試費不予退還。
(七)網上報名成功后,報名人員應在司法部規(guī)定的時間內(2017年9月1日至15日),登錄到國家司法考試信息服務平臺首頁,從考生登錄進入考生管理頁面,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彩色、黑白均可)。報名人員必須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參加考試。
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或者不能完成網上交費、打印準考證的,可在規(guī)定期限內到龍巖市司法局現(xiàn)場辦理。
六、其他事項
(一)其他未盡事宜,可登錄司法部網站(網址:http://www.moj.gov.cn/)、福建省司法廳網站(網址:http://www.fjsf.gov.cn/fjsf/)查詢。
(二)龍巖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咨詢電話:0597-2800661。
(三)龍巖市司法局辦公地點:龍巖市新羅區(qū)龍巖大道1號行政辦公中心7樓738室。
龍巖市司法局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