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請人:
我市2017年春季第一階段認定高中(中職)教師資格工作已全面完成,請通過教師資格認定的申請人按要求領取教師資格證及認定申請表。有關具體安排如下:
一、領證時間: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7月20日(7月4-5日和周末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逾期不領,將不代為保管。
二、領證地點:惠州市教育局四樓403室教師繼續(xù)教育科
三、領證要求:
(1)非應屆畢業(yè)生(名單見附件)請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前往領取。若因特殊原因需請人代領,代領人必須帶上本人的身份證原件以及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手寫簽名委托書。
(2)應屆畢業(yè)生(名單見附件)憑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前往領取。若因特殊原因需請人代領,代領人必須帶上本人的身份證原件以及申請人的畢業(yè)證書原件、復印件以及身份證原件和手寫簽名委托書。
四、注意事項:
(1)領取的證件檔案袋內(nèi)含:教師資格證書壹本、《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存檔材料壹份。
(2)領取人必須對檔案袋內(nèi)《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份數(shù)及相關信息確認無誤后簽名方可領取。
(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與證書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師資格證書遺失或損壞,必須憑《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到發(fā)證機關申請補辦,否則不予受理,請妥善保管。
惠州市教師資格認定專家審查委員會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