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工作嚴格貫徹執(zhí)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加強三位一體招生和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zhí)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堅持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根據(jù)《浙江廣廈建設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經(jīng)過學考成績核查篩選、綜合測評(筆試)、擬錄取和被錄取名單公示和考生網(wǎng)上錄取確認,最后確定錄取名單?,F(xiàn)將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內,考生不得放棄。名單詳見附件,并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內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必須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必須署報本人真實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2.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3.公示時間從5月17日起到5月31日止,共10個工作日。
4.受理部門和電話:
紀檢監(jiān)察室:0579-86668895 聯(lián)系人:施老師;
5.公示期結束后,將名單上報省考試院審批,經(jīng)批準后由我院辦理錄取手續(xù),發(fā)錄取通知書。
浙江廣廈建設職業(yè)技術學院
高職提前招生領導小組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