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杭州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提前招生章程》規(guī)定,按照各專業(yè)考生的提前招生總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目前擬錄取考生均已在報名系統(tǒng)中進行確認,選擇“接受”的考生被列入錄取名單。
現(xiàn)將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內,考生不得放棄。名單詳見附件,并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內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必須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必須署報本人真實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2、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4、公示時間從5月17日起到5月31日止,共10個工作日。
3、舉報聯(lián)系處室和受理電話:杭州職業(yè)技術學院紀檢監(jiān)察處,電話:0571-56700017。
4、公示結束后,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準,辦理錄取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