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7年第一批擬錄取博士研究生名單及直博生名單已在北航研招網站公示,被擬錄取的考生須按下述要求,向北航研招辦提交有關材料,逾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一)擬錄取類別為“非定向”的考生
1、檔案已在北航的非定向考生無需轉檔案。
2、對于檔案不在北航的外單位非定向考生(名單見附件一),研招辦將于6月1日按照考生網上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以EMS郵政快遞形式向考生寄送調檔函,請考生保持手機暢通??忌毎凑照{檔函要求提交人事檔案,檔案寄送時間和地址以調檔函為準。
自取(含代取)的考生,請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或代取人攜帶代取人身份證原件、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并提交考生本人簽字的委托代取證明,于6月1日8:30-17:30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北航辦公樓東樓209房間)領取調檔函。
3、如通訊地址有變動或要更改為自取,請考生于5月30日(含)前發(fā)送最新通訊地址或者自取(含代取)申請,到boshi@buaa.edu.cn郵箱,逾期不予受理。為保證信息真實性,注意須隨郵件發(fā)送考生本人身份證掃描件。
郵件主題須為“(調檔函)考生姓名+考生編號+擬錄取學院名稱”,如“(調檔函)張某某+100067199*******+計算機學院”。請考生務必按要求發(fā)送郵件,以免影響調檔函寄送或自取。
(二)擬錄取類別為“定向”的考生
擬錄取類別為“定向”的考生(名單見附件二),請按照附件二的學習方式點擊下載相應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收全日制學習方式定向就業(yè)錄取類別博士研究生培養(yǎng)協議或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收非全日制學習方式定向就業(yè)錄取類別博士研究生培養(yǎng)協議(均為一式三份)。
提交培養(yǎng)協議書要求:(1)須單位(甲方)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2)須本人(乙方)簽字;(3)一式三份均須簽字蓋章并提交。
培養(yǎng)協議最遲提交時間為2017年6月10日,寄送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qū)學院路37號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辦公樓東樓209房間,北航研招辦,010-82317794。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預計于6月下旬左右發(fā)放,詳情請隨時關注北航研招網站最新動態(tài)。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