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請問一下如下所述問題。我是2011年進入教育系統(tǒng)工作的(目前還處于試用期,沒有簽訂合同),參加了2012年的公務(wù)員考試,請問資格復(fù)審時,我需要出示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嗎?今年的文件只是說基層公務(wù)員和參參公管理人員要出示單位證明,是否意味著,我這種情況就不需要出示了,如果需要,但是單位不給開同意報考證明,我是否可以辭職了,讓單位開辭職證明代替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請老師幫忙解答,謝謝!
回復(fù):是否開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建議你直接咨詢當(dāng)?shù)毓珓?wù)員主管部門確定。因為各地估計要求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