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2017年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成績,按照《屏南縣2017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方案》(屏教人〔2017〕9號)和《屏南縣2017年從原中師、原代課人員中招聘教師工作方案》(屏教人〔2017〕10號)規(guī)定的招聘辦法,現將省統一筆試成績及參加面試資格審核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筆試成績及面試資格審核對象名單公布
屏南縣2017年中小學、幼兒園招考教師省統一筆試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面試資格審核對象名單詳見本通知附件表格。面試資格審核對象按崗位招考計劃數的1:3比例確定(末位同分的一并參加面試資格審核),參加面試人選按招考公告規(guī)定的比例確定。
二、面試資格審核
(一)時間
時間 | 面試資格審核學科崗位. |
5月24-25日 正常上班時間 | ·中學學科 ·小學學科 ·幼兒教育 |
(二)地點
屏南縣教育局人事股(三樓)。
(三) 提交材料
面試資格審核對象應提交材料如下:(請帶齊所有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并按順序整理。)
(1)應屆畢業(yè)生:
①報名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
②身份證;
③戶口簿;
④暫未能領取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等證件的應屆生,由所在院校出具屬應屆畢業(yè)生和所學專業(yè)有關證明材料和普通話等級證書;
⑤縣級計生、綜治證明;
⑥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要求電腦打印并經所在高校院系及就業(yè)指導中心簽章,附上大學期間課程成績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
應屆畢業(yè)生的畢業(yè)證書(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原件必須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提供。
(2)往屆畢業(yè)生:
①報名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
②身份證;
③戶口簿;
④報到證;
⑤畢業(yè)(含學位)證書;
⑥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⑦教師資格證;
⑧縣級計生、綜治證明;
⑨就業(yè)推薦表;
⑩就業(yè)協議書(須本人簽名)。
(3)代課人員:
①報名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
②身份證;
③戶口簿;
④畢業(yè)證書;
⑤教師資格證;
⑥縣級計生、綜治證明;
⑦與其代課經歷相關的證明材料;
⑧服務單位蓋章的原始工資底冊復印件(代課學校加蓋公章、經辦人簽名和時間)。
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屏南縣教育局
2017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