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區(qū)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決定在廣東省范圍內公開選調公務員1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和名額
佛山市高明區(qū)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科員1名。
二、選調對象和條件
選調對象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含聘任制公務員),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并在近兩年公務員年度考核評為稱職及以上等級;
2、符合公務員轉任條件;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17日以后出生),限男性;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漢語言文學及相關專業(yè),擅長公文寫作;
5、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政治責任感,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和組織協(xié)調能力。能講流利的粵語;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報名:
(1)未滿試用期的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處理期限的;
(4)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7、選調后需在選調單位工作滿5年以上方可調動。
三、報名辦法
(一) 時間:2017年5月17日-6月16日;
(二)報名地點:佛山市高明區(qū)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廣東省佛山市高明區(qū)荷城街道泰和路103號3樓辦公室),聯(lián)系人:易小姐,聯(lián)系電話:0757-88233259,郵編:528500;
(三)報名要求:請本人填寫《佛山市高明區(qū)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并攜帶報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工作證、公務員登記表、個人職務職級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個人能力和業(yè)績成果等材料(復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到報名地點報名。郵寄報名者請將報名表和報名資料復印件及照片郵遞到報名地點,截止日期以投寄郵戳日期為準,收到報名資料恕不退回。
四、選調程序
(一)資格審查:佛山市高明區(qū)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收到材料后,將根據(jù)職位要求,將對報名者的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確定考試人員名單。未進入考試的,不另行通知,報名材料恕不退還。
(二)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擇優(yōu)確定擬選調人員。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按選調人數(shù)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
(四)考察:對被考察者的德、能、勤、績、廉進行考察,考察主要依靠考察對象所在單位的組織和群眾,采取個別談話、座談、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
(五)轉任:對擬選調人員考察合格后,按照人事調動程序,辦理轉任手續(xù)。
佛山市高明區(qū)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