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要求,我廳將對入圍面試考生(名單附后)進行資格復審、心理素質測評和體能測試。有關我廳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工作的各項安排均在本網(wǎng)站公布,請考生密切留意,我廳不再另行通知。
一、資格復審
(一)時間:6月18日上午09:00至11:30。
(二)地點:省公安廳禮堂大廳(越秀區(qū)北較場路3號)。
(三)所須提供的材料: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和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其他人員須提供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須提供相關工作經(jīng)歷材料(原則要求提供勞動合同);特警職位還須提供相應證書及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部隊要求團級以上的單位)出具的有關證明材料;在國有單位工作的,須有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四)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將按職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二、心理素質測評
(一)時間:6月19日下午14:00開始,分組進行。
(二)地點:廣東計安信息網(wǎng)絡培訓中心(越秀區(qū)黃華路26號)。
(三)測評對象:已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
(四)分組:
組別 | 測評時間 | 職位代碼 |
第一組 | 14:00至14:30 | 299001001至299001008 |
第二組 | 14:40至15:10 | 299001009至299001015 |
第三組 | 15:20至15:50 | 299001016至299001021 |
第四組 | 16:00至16:30 | 299001022至299001036 |
(五)注意事項:請考生嚴格按照測評的具體時間安排,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在測試開始前10分鐘到達考試場地。開始測評后才到場或缺席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三、體能測評
(一)時間:6月20日上午08:30開始。
(二)地點:廣東警官學院濱江校區(qū)(廣州市海珠區(qū)濱江東路500號)體育場。
(三)測評對象:通過資格復審并參加了心理素質測評的考生。
(四)測評項目及標準
1、男子組 | ||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ˊ25〞 | ≤4ˊ35〞 |
縱跳摸高 | ≥265cm |
2、女子組 | ||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ˊ20〞 | ≤4ˊ30〞 |
縱跳摸高 | ≥230cm |
(五)注意事項
1、請考生嚴格按照測評的具體時間安排,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于當天8:30前到達考試場地。開考后才到場或缺席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2、請考生自帶所需運動服、運動鞋、飲料、毛巾等物品。
3、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工作人員安排,否則將取消體能測評資格。
廣東省公安廳政治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