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上蔡縣第一高級中學教師隊伍建設,根據(jù)人社部發(fā)〔2010〕92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jīng)縣委、縣政府同意,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級中學教師40名?,F(xiàn)將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與數(shù)量
本次共招聘40名教師,其中,語文4人,數(shù)學5人,英語5人,物理5人,化學5人,生物4人,政治3人,歷史3人,地理4人,籃球1人,排球1人。
二、招聘基本資格條件
(一)具有以下資格條件人員可以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4、具備全日制普通高招本科及以上學歷,能勝任教育教學崗位。師范院校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要求專業(yè)一致,非師范類畢業(yè)生要求專業(yè)相近,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相關證件;
5、持有高中教師資格證;
6、本科應屆畢業(yè)生年齡在26周歲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往屆畢業(yè)生28周歲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應屆碩士研究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往屆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省級示范性高中在編教師可放寬至35周歲(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與應聘:
1、刑事處罰未滿,或者涉嫌違法違紀正在進行調查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仍在處分期內的;
3、違背計劃生育政策的;
4、在我縣行政事業(yè)單位已就業(yè)人員和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以及辭職、辭退的教師;
5、近5年內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得參加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6、法律規(guī)定事業(yè)單位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優(yōu)惠政策
根據(jù)豫辦〔2008〕16號、豫人社〔2010〕126號、駐組通〔2009〕26號文件規(guī)定,具有2年以上農村基層工作經(jīng)歷且至今一直在崗,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yè)生及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大學生,筆試成績加5分。
享受加分政策的,須在報名資格審查時提交相應的服務證書,由縣紀委(監(jiān)察)和人社部門統(tǒng)一審核。未按時提交加分證件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四、招聘原則和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5月16日至5月18日。
2、報名地點:縣勞動就業(yè)服務中心一樓大廳(縣新汽車站對面)。
3、報名辦法: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須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和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張,并提供打印的學信網(wǎng)學歷在線驗證報告。報名時填寫《報名登記表》1份,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拍照、錄像及指紋信息采集。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4、本次招聘學科報名人數(shù)與該崗位招聘人數(shù)之比達不到3:1的,該學科崗位不再開考;緊缺的物理、地理、籃球、排球學科,報名人數(shù)與該崗位招聘人數(shù)達不到3:1的可降低開考比例至2:1,達不到2:1的,該學科崗位不再開考。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縣教育體育局、縣機構和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縣公安局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報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規(guī)定的報考范圍和資格條件。
(三)編場:按照高、中招編場的辦法,實行微機編場。
(四)領取準考證: 2017年5月19日,應聘者本人持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筆試
1、筆試內容:包括專業(yè)知識和教育理論(滿分均為100分)。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資料,也不舉辦、委托任何機構開辦培訓班。
2、筆試成績=專業(yè)知識成績×80%+教育理論成績×20%。
3、筆試時間:2017年5月20日上午9:00至11:30。
4、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六)面試
1、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2、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面試內容:報考籃球、排球的考生需進行實踐技能測試和說課,實踐技能測試總分與本學科說課總分之比按4:6計算;報考其他學科的面試只進行說課。面試實行百分制。說課內容包括:①競聘感言(2分鐘);②說課(15分鐘):說課內容從2016—2017學年高中一年級必修1、必修2教材中抽簽確定。面試具體要求另見面試細則。
(七)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所報崗位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筆試成績相同,學歷高者優(yōu)先;如兩者仍相同,對并列人員重新組織筆試確定體檢和考察考核對象。
(八)體檢及考察考核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照1:1的比例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由縣第一高級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進行。
體檢時間和體檢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0年修訂試行)》組織進行。
體檢合格者為考察考核對象??疾祀A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出現(xiàn)招聘崗位缺額的可以遞補。
(九)聘用
根據(jù)考生的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考核結果,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并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用人單位逐人填寫《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備案表》(一式二份),由縣教育體育局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備案。新聘人員實行人事代理,并進行崗前培訓,用人單位及時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xù),聘用雙方簽訂聘用合同。
受聘人員在聘任學校服務期不得少于5年。
五、強化約束監(jiān)督機制
1、建立考生應聘檔案。在整個招聘程序中,各個環(huán)節(jié)都要建立考生的照片和文字信息,以便以后逐人進行審查。
2、為維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應聘者提供的各類證件必須真實、準確、完整,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各個環(huán)節(jié)必須由本人參加,且自覺遵守各項招聘紀律和規(guī)定。凡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律取消招聘資格,今后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組織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和公益性崗位公開招聘,對替考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嚴肅工作紀律,認真落實責任制,堅決克服和杜絕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對在公開招聘教師工作中違反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以及其他責任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黨政紀處理。
本簡章由縣第一高級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上蔡縣第一高級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