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2年潮州市縣級以上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擬進入面試人員現(xiàn)已確定,請各位考生登錄潮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查詢。
二、擬進入面試對象須于6月18日(上午9:30-11:00,下午15:00-16:30)持有關材料親自到下列地址進行資格審查。第二輪遞補資格時間:6月20日(上午9:30-11:00)。
公安系統(tǒng):城新西路市公安局大門左側戶政窗口,2351393
司法系統(tǒng):新洋路華信大廈7樓市司法局會議廳,2211751
檢察系統(tǒng):城新西路91號市檢察院A座1樓106房,2682075
法院系統(tǒng):潮州大道南段市中級法院立案大廳,2391005
市直其他部門:新洋路市人社局三樓會議廳,2129252
潮安其他部門:潮安縣縣城區(qū)甘泉街1號縣人社局一樓人才管理辦公室,5816896,5811296
饒平其他部門:饒平縣黃岡鎮(zhèn)新港西路14號縣人社局五樓會議廳
湘橋其他部門:新洋路湘橋區(qū)黨政辦公大樓一樓區(qū)人社局會議室,2100506
楓溪其他部門:楓溪區(qū)長德路區(qū)人社局辦公樓四樓會議廳,6877951
面試對象在面試前須按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報考資格審查,不可由他人代理。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招錄機關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需遞補面試考生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遞補。取消面試資格及放棄面試人員的情況,需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復審完畢后,復審人員應在報名登記表正面右上角上簽名,以示負責。對把關不嚴,造成不符合招錄條件的考生參加面試或符合招錄條件的考生不能參加面試的復審人員,要追究其工作責任,且3年內不得從事干部人事工作。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在承諾書上簽名,不簽名者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因個人原因違背承諾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省公務員。
1.應屆畢業(yè)生持報名登記表(考生自行從網上打印)、準考證、內地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參加報考資格審查。
2.社會人員持報名登記表(考生自行從網上打印)、準考證、內地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參加報名資格審查。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留學歸國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所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均需原件、復印件,審核后招錄單位退回原件,保留復印件。此外,報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專業(yè)技術資格、執(zhí)業(yè)資格、外語、計算機水平等條件職位的考生,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書或證明材料。
三、請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于6月25日起登陸潮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考試報名網站,憑注冊賬號和密碼打印面試通知書。
四、報考公安機關職位的,面試前須進行體能素質測評,時間定于6月21日,具體事宜由市公安局通知。
附件: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潮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