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公務員局《江蘇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蘇人社發(fā)〔2016〕452號)和《南通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有關規(guī)定,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按計劃招錄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仍相同,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F(xiàn)將擬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予以公告,
報考市級機關、崇川區(qū)、港閘區(qū)、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通州灣示范區(qū)、省垂直管理部門駐通機構(省統(tǒng)計調查局、地稅系統(tǒng))職位考生的體檢由市組織、人社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具體事項另行公告。
報考海安縣、如皋市、如東縣、海門市、啟東市以及通州區(qū)的考生,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部署,所屬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具體實施,具體事項詳見當地組織人社部門公告。
中 共 南 通 市 委 組 織 部
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