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為“CSC”)《2017年法中科學及應用基金會(FFCSA)博士后項目遴選通知》,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情況
本合作獎學金由CSC與法中科學及應用基金會(FFCSA)合作設立,擬共同資助雙方優(yōu)秀博士后青年學者到對方的研究機構或大學從事博士后研究。選派類別為博士后,留學期限為18或24個月(具體情況詳見附件1)。選派專業(yè)詳見《2017年度招標書》(詳見附件2)。
二、申報條件
(一)申請人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和業(yè)務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身心健康,學成具有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申請人應符合《2017 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和《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與法中科學及應用基金會合作獎學金介紹》(詳見附件1)規(guī)定的申報條件。
《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
http://www.csc.edu.cn/chuguo/s/709
(二)各類申請人具體申報條件如下:
1.教師申請人
應為我校在職專任教師,派出時應具備學校規(guī)定使用學術假資格。派出期間工資待遇,在學術假規(guī)定的期限內按照學術假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超出學術假期限工資停發(fā)。詳見《廈門大學學術假制度實施辦法(2015年修訂)》:
http://rsc.xmu.edu.cn/eb/c9/c13907a60361/page.htm
對已與學校簽署協(xié)議出國作博士后的在職專任教師,無工作年限要求,派出期間工資待遇按照協(xié)議約定執(zhí)行。
2.博士后申請人
應為學校資助類型,延期博士后不得申請。派出期限按照項目規(guī)定期限執(zhí)行,派出期間薪酬按照就高從優(yōu)不重復的原則發(fā)放。
3.附屬醫(yī)院申請人
應為附屬醫(yī)院正式一線醫(yī)務工作人員,已被聘為廈門大學臨床教師,現(xiàn)在聘期內。派出期間待遇由所在醫(yī)院確定。
三、申報要求
已入選其他研修項目或已有掛職、援教、孔子學院院長、漢語教師等任務,時間與本項目沖突的人員,不可申請本項目;已申請其他項目,未公布結果之前,不可同時申請本項目。本項目結果未公布之前,不可同時申請其他外派項目。經(jīng)所在單位推薦上報人選,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棄申報。
四、學校人力資源服務平臺申報說明
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秘書和單位領導查閱使用指南(詳見附件3和附件4)登錄人力資源服務平臺進行操作。
以下兩種登錄方式均可:
廈門大學信息門戶網(wǎng)址:http://i.xmu.edu.cn(點擊左側人事系統(tǒng)圖標)
人力資源服務平臺:http://hr.xmu.edu.cn/webhr/
校外IP應先連接VPN,詳見:
http://inc2.xmu.edu.cn/handbook/public/24/
五、申報程序
(一)對外聯(lián)系
2017年5月1日前,申請人通過附件1指定郵箱同外方取得聯(lián)系,并按規(guī)定的要求填寫外文申請表(詳見附件5)。2017年6月1日之前,獲得學校推薦的候選人,將外文申請表發(fā)送至附件1指定郵箱。
(二)校內申報
1.申請人在所在單位(學院、研究院)規(guī)定的截止時限內,登錄學校人力資源服務平臺(選擇自助平臺),點擊“自助服務-業(yè)務申請-出國研修及評獎評優(yōu)-研修項目申請”,進入申請流程后,點擊“新增”,選擇本項目名稱,填寫申報信息,在附件上傳有關申請材料(研修計劃用中文撰寫,無需上傳邀請信)。
博士后申請人,還應在附件的“其他材料”上傳《廈門大學博士后項目申請推薦表》(詳見附件6,應經(jīng)導師和流動站負責人簽署推薦意見,掃描為PDF)。
附屬醫(yī)院申請人,還應在附件的“其他材料”上傳附屬醫(yī)院同意推薦函,由附屬醫(yī)院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加蓋醫(yī)院公章。
2.所在單位對照申報條件和項目要求,認真做好申請人的資格審查、材料審核等工作,對被推薦人的思想品德、政治和業(yè)務素質、遵紀守法情況、身心健康等方面進行嚴格把關,確保人選符合要求。在人力資源服務平臺中為被推薦人如實填寫具有針對性的單位推薦意見(不超過500字),內容包含申請人近五年教學、科研、工作情況;學術、業(yè)務水平和發(fā)展?jié)摿?綜合素質、思想政治素質、品德修養(yǎng)、遵紀守法情況和身心健康狀況;外語水平;出國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國后對申請人的使用計劃等方面內容。2017年5月15日之前,所在單位將推薦人選材料從學校人力資源服務平臺提交至人事處,逾期人力資源服務平臺將關閉,不再受理申請。請單位自行通知申請人提交至本單位的截止時間。
(三)國家留學基金委網(wǎng)上報名
1.為避免網(wǎng)上報名高峰期出現(xiàn)系統(tǒng)擁堵情況,申請人在項目申報開放前,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根據(jù)要求提前準備申請材料。
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
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
2. 2017年5月23日之前,申請人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補充有關信息,并按要求提交有關附件材料,完成網(wǎng)上報名。為避免反復提回修改錯過網(wǎng)上申報時限,請申請人務必檢查無誤后,方可提交。申請人將信息平臺生成的PDF報名表(個人簽字),連同所有附件材料,紙質一份提交至所在單位審核,報送材料應與信息平臺提交材料一致。CSC系統(tǒng)打印的空白單位推薦意見表也一并提交至所在單位。
3. 2017年5月25日之前,所在單位審核申請人材料,確認無誤后,加蓋騎縫章,如發(fā)現(xiàn)有問題,應及時聯(lián)系申請人提回修改;在單位推薦意見表中填寫意見,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上述紙質材料一份提交至人事處師資科。
(四)向CSC報送
由人事處將經(jīng)學校確定推薦的候選人有關申請表、單位推薦意見表和學校推薦公函統(tǒng)一寄至CSC。
六、派出管理
(一)本項目于2017年9月初公布錄取結果,派出時間以外方接收函為準。擅自放棄留學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內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二)入選者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棄。出國前應按照CSC和學校的要求,辦理相關出國手續(xù);出國期間應按照所在單位審批通過的研修計劃開展研修,每3個月向使館和所在單位報送階段性匯報;按期回國后,應提交研修報告,并在所在單位開設講座。附屬醫(yī)院入選者按照所在醫(yī)院要求辦理手續(xù),并通過醫(yī)學院報學校人事處備案。
1.《出國留學人員須知》(CSC要求手續(xù)):
http://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60129/20160129143226_1296.pdf
2.人事處主頁國內外研修專欄(校內手續(xù)):
http://rsc.xmu.edu.cn/gnwyx/list.htm
3.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出國出境辦理指南》(3個月之內):
http://ice.xmu.edu.cn/affairs2.aspx
(三)入選者所在單位應采取措施,加強對留學人員的目標和過程管理,在留學人員錄取后,應合理安排其教學科研工作,督促并保證按期派出;派出前應對留學人員加強心理健康和道德誠信等方面的行前教育,對留學人員研修計劃提出明確要求,并指導、協(xié)助其辦理出國手續(xù);在留學人員派出后,應加強指導和檢查,保持定期聯(lián)系,審核留學人員階段性匯報,承擔被錄取人員的國外的管理責任;督促留學人員按期回國,在留學人員回國后,應考核其留學成果,確保留學效益,匯總典型成果并及時提交人事處。
歡迎申請人掃碼加入項目申請咨詢QQ群(群號:318061135請在驗證信息中注明“所在單位+姓名”)。
聯(lián)系人:葉丹 聯(lián)系電話:2182253
博士后申請人聯(lián)系人:郭遷遷 聯(lián)系電話:2185685
人事處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