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我是2011年三支一扶人員 報的是什么都不限的崗位,請問資格復審的時候需不需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和未就業(yè)證明? 如果需要,那么我應(yīng)該提供市三支一扶辦,或是縣三支一扶辦還是我支教的學校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縣三支一扶辦已告知我不用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說服務(wù)期未滿默認為未就業(yè),我并不屬于任何單位】 希望老師能詳細解答,謝謝?。?!
回復:你好,就你提供信息,不需要,服務(wù)主管部門同意,錄用前能解聘即可,具體可咨詢招錄單位所在州市公務(wù)員主管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