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人員可以報考事業(yè)單位?
答:凡是符合《十堰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十政辦發(fā)〔2012〕106號)規(guī)定、《2017十堰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以下簡稱《招聘公告》)中所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資格條件者,均可報考。
2、哪些人員不能報考事業(yè)單位?
答:(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未滿1年的、原工作(聘用)單位不同意報考的、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已在編在崗的教育系統(tǒng)教師(若在招聘公告發(fā)布之前辦理了辭職手續(xù),以當地人社部門審核蓋章日期為準,可視為非在編在崗人員);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和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法律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3、對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答:對《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請直接與各招聘單位聯系,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在《崗位表》(附件1)中查詢。
4、35周歲以下包括35周歲嗎?報考年齡是如何計算的?
答:包括,本次公招中所稱“……周歲以下”含本周歲,“……及以上學歷(學位、專業(yè)技術資格)”含本學歷(學位、專業(yè)技術資格)。報考年齡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7年4月30日。
5、高學歷能否報考僅要求較低學歷的崗位?
答:高學歷人員可以報考相對低學歷要求的崗位,但須符合該崗位對應的專業(yè)要求。崗位條件有其他限制的除外。若應聘人員為在校全日制學生,不能以較低學歷報考。
6、畢業(yè)證與學位證時間不同,如何確定畢業(yè)時間?
答:畢業(yè)時間以畢業(yè)證填寫的時間為準。
7、能否跨專業(yè)報考?
答:《崗位表》(附件1)中明確專業(yè)的不能跨專業(yè)報考。招聘單位嚴格按照招聘公告中要求的專業(yè)進行審核。
8、網上報名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答:(1)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有效;
(2)身份證號必須與考試時所持身份證的號碼一致(限用二代身份證);
(3)報名時應注意牢記自己的登陸賬號和密碼;
(4)報考教師、醫(yī)生等崗位,請將職稱、職(執(zhí)、從)業(yè)資格等信息填寫在指定區(qū)域并注意標明學科、學段、執(zhí)業(yè)范圍等信息。
9、報考人員是否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答:資格初審通過的,不能改報。建議考生提前報名,避開報名高峰期,以免報名后未通過審查而造成損失。
10、若筆試報名人數比例未達到1:3比例,如何處理?
答:筆試開考比例須達到1:3,對緊缺崗位、急需專業(yè)人員、邊遠艱苦崗位人員和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博士學位研究生、專業(yè)技術副高及以上任職資格、工勤技能高級技師任職資格),確需要保留崗位的,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開考比例可放寬到1:2;對報名人數低于1:2的招聘崗位予以取消。
11、身份證遺失了或處于新舊身份證辦理期間怎么辦?
答:筆試時考生需同時持有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凡無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原件者,一律不許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無法提供二代身份證原件者需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二代身份證或由公安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帶照片),考試時按要求向監(jiān)考人員出示該證明材料。
12、如何提供學歷認證手續(xù)?
答:考生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學歷認證,并提供從該網站打印的學歷認證信息,在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時,一并交招聘單位審核。
13、雙學位報考人員專業(yè)資格條件如何認定?
答: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以本人畢業(yè)證書標注的專業(yè)為準。其中,報考人員具有雙學位的,其第二學位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yè)條件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yè)要求。專業(yè)資格條件以輔修及學位證書或者學歷及學位證書證明。
14、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yè)生是否可以報考?
答: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yè)生取得畢業(yè)證后,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名。
15、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答: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的人員,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yè)項目人員,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yè)的人員,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xié)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自主創(chuàng)業(yè)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xù)的人員,其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yè)執(zhí)照頒發(fā)之日算起。
以靈活就業(yè)形式初次就業(yè)人員,其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yè)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16、工作經歷的年限如何計算?提供工作經歷需要什么證明材料?
答:工作經歷年限的計算方法是:截止到2017年4月30日,報考人員參加工作的時間累計滿12個月(起止月可按足月計算),即可算作工作經歷滿1年,以此類推。
提供加蓋公章的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清單、工資發(fā)放證明清單等均可以證明。只要能提供真實可靠的一種證明材料即可。
17、是不是報考就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
答:如果所報職位沒要求工作經歷的,不需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18、招聘職位要求中共黨員,包括預備黨員嗎?
答:包括?,F場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加蓋黨組織公章的黨員證或所在黨組織的書面證明或黨費繳交記錄。
19、具有研究生學歷,在報名時,能否用本科的專業(yè)報考學歷學位要求本科以上的職位?
答:具有研究生學歷的報考人員,如個人本科學歷的專業(yè)符合招聘職位中本科專業(yè)的要求,可以用本科學歷的專業(yè)報考。但除專業(yè)符合外,還必須符合職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20、留學回國人員報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和《崗位表》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必要時需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
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上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材料和按照單位要求提供的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面試前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單位審核。
21、報考人員以什么方式報名?
答:報名工作在網上進行,考生可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hbsrsksy.cn/)進行網上報名。
22、考試考務費用是多少?
答: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收取標準,筆試費用為100元/人,面試費用50元/人。繳費確認時間:2017年5月5日8∶00至5月7日18∶00,報考人員網上繳費確認。報考人員在繳費期間,未按期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進入面試階段的考生,在面試之前的資格復審通過后進行現場繳費。
23、什么情況下考生可以改報?
答: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期間,未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可以重新選報其他崗位;若某個崗位2次審核不通過后,將不能再次報考該崗位。建議考生提前報名,避開報名高峰期。
報考已符合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的考生,一經審核通過,無論是否繳費均不屬于可以改報的情形。
24、什么情況下可以遞補?
答:招聘單位按照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條件,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面試人選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復審的,或復審通過后聲明放棄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因取消或放棄面試資格形成的空額,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可以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不超過2次。
非招聘單位原因,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因報考人員自動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資格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按照管理權限分工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從該崗位報考者中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5、體檢依據什么標準進行?
答: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和行業(y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6、在什么機構進行體檢?
答:體檢應當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三甲以上??苹蚓C合醫(yī)院進行。
27、體檢工作都有哪些規(guī)定?
答:體檢完畢,主檢醫(yī)生應當審核體檢結果并簽名,體檢機構加蓋公章。招聘單位或報考者對初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初檢結論3日內提出復檢申請(按照有關規(guī)定,不進行復檢的項目除外)。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初檢、復檢、鑒定不得在同一體檢機構進行,且承擔復檢或鑒定任務的體檢機構必須屬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三甲以上專科或綜合醫(yī)院范圍。
28、如何進行考察?
答: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進行,考察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進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人崗相適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職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疾熘校舭l(fā)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經考察不宜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29、報考人員違紀違規(guī)如何處理?
答:報考人員應當遵守招聘的有關要求,服從市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的安排。對違反規(guī)定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5年內不得報考事業(yè)單位、終身不得報考事業(yè)單位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或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0、筆試、面試有沒有復習教材或培訓班?
答:筆試、面試重在考察應聘人員平時積累和綜合素質,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試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