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重點大學––北京林業(yè)大學,隸屬于國家教育部,是一所農、理、工、管、經、文、法、哲、教、藝相結合的多科性大學,是首批進入國家重點建設的“211工程”和“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的重點院校,是國家“優(yōu)勢學科創(chuàng)新平臺”試點建設項目高校,以“知山知水,樹木樹人”為校訓,是一所具有優(yōu)秀辦學傳統和深厚文化底蘊的綠色學府。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的有關部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子縱向流動渠道,北京林業(yè)大學繼續(xù)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
一、 招生對象
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qū)域由各省(區(qū)、市)確定。申請考生需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1、符合2017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須在本省(區(qū)、市)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忌鷳艏?、學籍資格以各省(區(qū)、市)審核公示的信息為準。
二、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為我校2017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即68人),只招理科考生。招生專業(yè)及計劃如下:
招生專業(yè) | 招生計劃 |
林學類 | 9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5 |
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 | 5 |
土木工程 | 5 |
自然地理與資源環(huán)境 | 3 |
工商管理類 | 13 |
計算機類 | 9 |
林業(yè)工程類 | 13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4 |
車輛工程 | 2 |
注:
1、請考生務必認真填報專業(yè)志愿,我校復試后依據考生復試成績及所報專業(yè)順序,按照分數優(yōu)先的原則認定考生獲得某一個專業(yè)的高校專項計劃合格資格;
2、考生需提供高中階段的獲獎證書、作品、論文等證明材料;
3、各專業(yè)擬合格考生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2倍。各專業(yè)的招生計劃數如有個別調整,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為準。
三、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符合報名要求的考生,登錄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完成報名,并打印申請表(其它格式無效)。
2、材料郵寄:將以下材料按順序以 A4紙標準裝訂,通過中國郵政EMS快遞至:北京市海淀區(qū)清華東路35號北京林業(yè)大學19號信箱,招生辦公室收(郵政編碼:100083)。信封左下角注明“高校專項計劃”。
(1)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申請表,經中學教務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有效;
(2)高中階段獲獎證書、作品、論文等相關材料復印件,經所在中學審核、蓋章有效。
注:以上申請材料原件需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郵寄的材料概不退還,請做好備份。
四、選拔程序
1、材料初審:評審委員會對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初審,結合各省(區(qū)、市)資格審核情況、考生報名材料確定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并于2017年5月30日前公示,考生請及時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看本人初審結果及復試通知,學校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相關事宜。
2、復試:初審合格考生到北京林業(yè)大學參加復試,測試形式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內容為數學,總分150分,無相應考試大綱和往年試題作參考;面試重點考察學生培養(yǎng)潛質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分為優(yōu)、良、中、合格、不合格五個檔次,對應分值分別為100分、80分、60分、40分、0分。
3、資格確定:依據各專業(yè)招生計劃數、復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專業(yè)志愿,按照分數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考生的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及具體專業(yè),其中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入圍最終合格名單。入選名單在北京林業(yè)大學招生網公示,并報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級招生機構公示備案。
五、錄取辦法
1、報考要求:取得入選資格的考生須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資格,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高校專項計劃填報志愿的方式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guī)定為準,考生僅能報考獲得入選資格的專業(yè)(如報考認定專業(yè)以外的其他專業(yè),取消其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直接做退檔處理),身體條件應符合所報專業(yè)要求(專業(yè)體檢要求見附件),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我校審查錄取。
取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的浙江籍考生,需符合報考專業(yè)的選考科目要求(科目要求見附件)。
2、成績要求:考生高考成績(含省級招生辦規(guī)定的政策性加分)達到其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數線,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我校審查錄取。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線執(zhí)行。
六、監(jiān)督機制
1、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學校將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公示相關信息。
2、學校建立和完善監(jiān)督機制,明確監(jiān)督舉報渠道,切實杜絕自主招生權力尋租。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接受社會監(jiān)督。紀委監(jiān)督電話:010-62338237。
3、初審合格名單、入圍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四級信息公開制度,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生源所在中學、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我校招生網(http://zsb.bjfu.edu.cn)進行公示。
4、考生應如實申報有關材料;有關中學應嚴格組織推薦工作。對于弄虛作假者,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責任屬推薦中學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視情節(jié)輕重將在其所在省份中學及有關試點高?;蛉珖秶鷥扔枰酝▓?,并責成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追究有關責任者的相應責任;責任屬考生本人的,未入學者,取消其復試成績,同時報考生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七、重要日程
1、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4月17日0:00——4月30日24:00
2、報名材料郵寄截止時間: 2017年5月1日 (以郵戳為準)
3、初審結果公示及復試通知安排:2017年5月30日前(北京林業(yè)大學招生網中進行公示,同時公布復試通知,具體事宜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本人)
4、復試報到時間:2017年6月10日
5、復試考試時間:2017年6月11日
6、復試成績查詢:2017年6月22日之前(入選名單報教育部和省級招辦備案,并在北林招生網上公布)
八、特殊說明
家庭經濟困難考生,符合貧困標準的,可向我校申請路途補助、住宿補助。初審通過后,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可以按照相應要求進行申請。
九、本招生簡章的最終解釋權歸北京林業(yè)大學招生辦公室。未盡事宜按教育部當年有關政策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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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業(yè)大學招生辦
2017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