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的有關部署,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工作的通知》要求,2017年我校繼續(xù)預留部分計劃,參照自主招生辦法實施高校專項計劃。
一、招生對象
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學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由有關省(區(qū)、市)確定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qū)域的農村范圍,并于5月15日前完成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
二、招生形式
鑒于我校“一所大學、兩地辦學”的實際情況,考生應按華北電力大學和華北電力大學(保定)分別報考,兩地考核成績不能互認、認定結果不能互認。
三、招生計劃及專業(yè)
我校2017年高校專項招生計劃為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的2%。招生專業(yè)類以生源地省級招辦發(fā)布的招生專業(yè)類目錄為準,考生可分別參照我校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區(qū)2016年招生計劃專業(yè)對應的專業(yè)類進行報考,最多可填報3個專業(yè)類。招生專業(yè)類及專業(yè)對應表詳見附件。
四、報名條件
考生報名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符合2017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4.品學兼優(yōu)且對所報考的專業(yè)及相關學科具有濃厚興趣。
五、申請程序
1、所有報考我校的考生須通過“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tǒng)”(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進行網上報名申請,其它報名方式無效。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4月20日-2017年4月30日。
2、需考生個人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中提交的報名材料包括:
(1)《華北電力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
申請表中個人陳述的內容應包括考生申請理由、價值觀和人生理想、成長經歷、性格特點、興趣特長、學習能力、取得成果及進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等,字數要求1500--2000字;
(2)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3)高中階段參加社會活動以及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fā)展情況等相關材料;
(4)在“所報志愿的附加要求”中,考生務必掃描或拍照上傳以下三項材料:
①連續(xù)三年并實際就讀的學籍證明(須學籍所在中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中學公章);②考生戶籍證明材料(戶口本首頁、戶主頁、本人所在頁、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頁,或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考生戶籍證明材料),要求能證明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qū)域的農村,且本人具有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③考生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3、考生“確認志愿”前請認真核對所填信息,核對無誤后點擊“確認志愿”并下載、打印申請表,經學籍所在中學負責人簽字確認并加蓋中學公章后再“上傳申請表”,完成網上報名。申請材料無需郵寄。
六、選拔程序
1、材料初審
學校成立由分管校領導、招生、教學及科研等部門工作人員和學科專家組成的審核工作組,制訂審核工作辦法。由審核工作組通過報名系統(tǒng)對申請材料進行隨機網評,擇優(yōu)確定初審合格的考生名單,并于5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獲得我校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考核資格。
2、考核
考核的形式:筆試和面試相結合;考核時間:2017年6月11日。
筆試:主要考察高中階段基礎知識綜合應用,筆試科目為理工類:數學、物理;文史類:數學、語文。浙江省考生筆試科目為數學、語文。
面試:學校組織相關領域專家對考生進行面試,內容以考察理想信念、價值觀、綜合素質能力為主。
通過初審的考生不參加考核者視為放棄資格。
3、資格認定
學校根據考核成績(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結合考生生源地及報考專業(yè)類擇優(yōu)確定入選合格考生名單及入選專業(yè)類,經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后報教育部審核,教育部審核通過后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最終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資格。
4、優(yōu)惠政策
入選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當地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及以上即可被錄取到其入選專業(yè)類。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執(zhí)行。
七、志愿填報及錄取辦法
考生須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并根據各省級招辦的要求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愿,填報專業(yè)志愿時只能填寫入選專業(yè)類。高考錄取時將通過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對考生資格進行復核,對符合志愿填報要求、達到錄取條件的考生予以錄取。對于江蘇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BB。
八、監(jiān)督機制
1、學校嚴格遴選初審專家和考核專家,嚴明工作紀律,加強業(yè)務培訓,確保公平公正。測試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防止暗箱操作。
2、初審合格名單、入選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三級信息公開,將按教育部有關要求在陽光高考平臺、生源所在省級招辦網站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開。
3、根據教育部的規(guī)定,在高校專項計劃中“存在違規(guī)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編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對違規(guī)的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條)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36號令)予以嚴肅處理。
4、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10-61772561(北京校部);0312-7522700(保定校區(qū))。
5、我校未委托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選拔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九、聯(lián)系方式
華北電力大學北京校部
招生網址:http://goto.ncepu.edu.cn/
電子郵箱:zsb@ncepu.edu.cn
聯(lián)系電話:010-6177337761773020(傳真)
華北電力大學保定校區(qū)
招生網址:http://202.206.208.40/zs
電子郵箱:ncepu_zs@163.com
聯(lián)系電話:0312-75231647525336(傳真)
本辦法經華北電力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由華北電力大學招生辦發(fā)布和解釋,未盡事宜參照《華北電力大學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執(zhí)行。
華北電力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