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研究院博士研究生錄取領導小組,負責對復試、錄取政策的必要解釋和爭議問題的處理:
組長:周紅軍
成員:姜桂元 周廣林 余長春 班帥 李葉青
秘書:張瑛媛
二、成立研究院博士研究生錄取資格審查小組,負責學生資格審查:
組長:姜桂元
成員:張瑛媛 李宇明 溫洋洋
三、體檢:必須參加2017年4月27日學校組織的體檢,具體要求見研究生院和校醫(yī)院主頁通知。抽血時間:上午8:00-8:30 (空腹),其他項目體檢時間: 9:00---11:00,過時不候。學生必須先體檢,然后才能參加復試,未參加體檢者不予復試和錄取。
所有參加博士復試的學生請于4月26日下午14:00~16:00首先到新能源研究院完成資格審查,領取研究院蓋章后的體檢表,然后于當日下午14:00~16:30到校醫(yī)院一層收費處繳體檢費100元/人,領取體檢化驗單,若是本校應屆畢業(yè)生同時領取體檢表。具體體檢事項見研究生院主頁上公示的體檢通知。http://www.cup.edu.cn/graduate/info/143570.htm
四、復試資格。按照學校的要求,博士復試分數(shù)線和復試資格規(guī)定為:
序號 | 考生類別 | 外國語 | 專業(yè)課和加試課程 | 初試總成績 |
1 | 公開招考生 | 外語筆試+聽力≧45分 | ≧50分 | ≧175分 |
2 | 碩博 連讀生(本校學生) | 執(zhí)行《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17年碩博連讀生選拔工作通知》中的有關要求。http://www.cup.edu.cn/graduate/info/141825.htm |
復試比例控制最高120%。符合復試要求的學生名單將在4月21日前在新能源研究院主頁上公布。
五、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4月26日14:00~16:00進行資格審查,地點新綜合樓A406辦公室。
六、復試小組。按照學生報考的導師所在的學科,新能源研究院共組織1個復試小組,由5名教授組成,且其中博士導師不少于3名。
序號 | 學科 | 負責人 | 擬招生數(shù) | 參加復試人數(shù) | 組員 |
1 | 化學工程與技術 | 組長:周紅軍 副組長:姜桂元 | 4 | 4 | 孫長宇段愛軍吳志杰 |
備注:博士研究生總數(shù)包含直博生、碩博連讀生、公開招考生以及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委培或定向)數(shù)。
七、復試時間:4月28日下午15:00-17:00。
復試地點:新綜合樓A403會議室。
八、復試內容:復試內容包括學生的外國語水平、專業(yè)基礎知識、運用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及政治思想道德考核等。重點考察學生外語應用能力、專業(yè)知識面、綜合能力、學科基礎知識、科研能力、科研發(fā)展?jié)摿ΑW科前沿的了解。整個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九、復試方式
復試采用面試+綜合考察的方式進行,重點選拔綜合素質高、具有培養(yǎng)前途的學生。
要求考生掌握本門學科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深入的專門知識,廣博的科學視野;對所報博士學科領域較為熟悉,有一定的理論與實踐基礎、具有創(chuàng)新能力、開拓精神和獨立從事科學研究的綜合能力;具有較好的文化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考察重點為考察考生的學術水平、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及對專業(yè)前沿的知識面,以附加分的形式體現(xiàn),包括考生發(fā)表論文、科技成果獲獎、專利等能證明考生綜合素質能力的材料。該部分成果以附加分的形式計入總成績,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省部級科技成果一等獎以上 10分(有證書)
省部級科技成果二等獎 8分(有證書)
局級科技成果獎 5分(有證書)
SCI、EI收錄論文 5分/篇(第一作者且有檢索證明);
發(fā)明專利 5分/項 (第一發(fā)明人)
以上積分可以累加,但附加分最高為10分。
十、初試成績
統(tǒng)考生:
初試成績= 英語成績(筆試+聽力)/1.2×40% +專業(yè)課程1成績×30% + 專業(yè)課程2成績×30%;
碩博連讀生:
按照專業(yè)綜合測評排名用以下辦法進行折算:
初試成績=50+(專業(yè)總人數(shù)-本人專業(yè)綜合測評名次(1年級碩士研究生按照第一學期智力排名計))/(專業(yè)總人數(shù)-1)×50;
十一、復試成績
外國語面試成績=全體面試小組成員給出的外國語面試成績的平均分(權重相同)。
專業(yè)知識面試成績=全體面試小組成員給出的專業(yè)知識面試成績的平均分(權重相同)。
復試成績=外國語成績×50%+專業(yè)知識面試成績×50%。
十二、考生最終總成績
考生最終總成績 = 初試成績×50% + 復試成績×50% + 附加分。
十三、錄取方式及錄取原則
出現(xiàn)以下情況的學生不能被任何導師錄取:
1.未達到研究院規(guī)定的分數(shù)線或者復試資格規(guī)定者;
2.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
3.成績合格但在指標范圍內沒有導師接受者;
錄取原則:
1.總成績靠前且達到本復試小組給定的招生指標內的學生具有被錄取資格,其它學生暫不具有錄取資格;
2.所有導師和具有被錄取資格的學生雙向選擇決定具體指導教師;
3.如果具有被錄取資格的學生沒有被報考的導師錄取,而且不同意調劑導師,則失去被錄取資格;
4.錄取資格有空位后總成績排名靠后的學生依次遞補獲得被錄取資格,導師與遞補考生雙向選擇決定具體指導教師;
5.為了充分體現(xiàn)以科學研究為主導的導師負責制,導師可根據(jù)本人的招生指標在具有被錄取資格的學生中,從報考本人的學生中(可以不按照總成績分數(shù)從高到低錄取)自主決定招收博士研究生,也可以錄取報考其它導師的具有被錄取資格的學生,導師也有放棄錄取學生的權利。
面試成績初步定于5月5號下午17點前在新能源研究院主頁顯著位置公示,學生請及時查閱。對于不予錄取的考生,會在5月3日下午17點之前通知考生本人。
公開招考、碩博連讀應屆生承諾書,承諾9月入學前能夠拿到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
十四、各類專項招生計劃---主要指基礎研究項目,協(xié)同培養(yǎng)項目,重大研究項目請參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http://www.cup.edu.cn/graduate/info/143353.htm中有關條款執(zhí)行。
十五、考生接待電話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受理考生投訴的監(jiān)督舉報電話
新能源研究院接待電話:89739070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89733075
學校監(jiān)督舉報電話:89733105
十六、其他未盡的非原則性問題由研究院博士錄取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新能源研究院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