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慈溪市2017年度比選鎮(zhèn)(街道)工作骨干和團委(團工委)書記公告
來源:慈溪人才網 閱讀:1175 次 日期:2017-04-14 13: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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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號)

根據2017年度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總體安排,決定在近期公開比選一批鎮(zhèn)(街道)工作骨干和團委(團工委)書記?,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拔計劃

(一)鎮(zhèn)(街道)工作骨干14名。其中,綜治職位2名、社會事業(yè)管理職位3名、文化職位2名、經濟(招商)職位2名、城建規(guī)劃職位2名、農技職位1名、水利職位2名。

(二)鎮(zhèn)(街道)團委(團工委)書記9名。

二、選拔范圍條件

本次選拔面向慈溪市內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含雙重管理和垂直管理單位)進行。報名人員必須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有實踐經驗,有勝任選拔職位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yè)知識,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同時應符合選拔職位所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一) 鎮(zhèn)(街道)工作骨干

1.綜治職位。全市公安系統在編人民警察,從事基層派出所工作滿5年以上,在本職崗位工作勤奮,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年獲得優(yōu)秀等次,年齡在35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6年4月5日至1982年4月5日期間出生)。

2.社會事業(yè)管理職位。全市教育系統在編工作人員,從事相關工作滿5年以上,現為市屬學校、鎮(zhèn)(街道)中心小學、初中、成校中層正職以上或鎮(zhèn)(街道)片校(完小)副校長以上干部,在本職崗位工作勤奮,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4月5日以后出生)。

3.文化職位。全市教育、文化廣電系統在編工作人員,熱愛文化體育事業(yè),有較強組織協調能力,從事相關工作滿5年以上,在本職崗位工作勤奮,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年獲得優(yōu)秀等次,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4月5日以后出生)。

4.經濟(招商)職位。全市經濟部門在職、銀行業(yè)金融機構中層以上或2016年度市規(guī)模企業(yè)中層正職以上、百強企業(yè)中層以上在職工作人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從事經濟相關工作滿5年以上,在本職崗位工作勤奮,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4月5日以后出生)。

5.城建規(guī)劃職位。全市建設規(guī)劃系統或市內工程建設相關企業(yè)在職工作人員,城建規(guī)劃相關專業(yè)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從事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滿5年以上,具有相應執(zhí)業(yè)資格或工程技術系列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在本職崗位工作勤奮,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4月5日以后出生)。

6.農技職位。全市農業(yè)系統或市內相關企業(yè)在職工作人員,農業(yè)相關專業(yè)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從事農技相關工作滿5年以上,具有農業(yè)技術系列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在本職崗位工作勤奮,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4月5日以后出生)。

7.水利職位。全市水利系統或市內相關企業(yè)在職工作人員,水利相關專業(yè)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從事水利工程建設工作滿5年以上,具有工程技術系列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在本職崗位工作勤奮,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4月5日以后出生)。

(二)鎮(zhèn)(街道)團委(團工委)書記

全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共青團員或中共黨員,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有較強組織協調能力,年齡在27周歲以下(1989年4月5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報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受到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影響使用的;

3.新錄用人員試用期未滿的;

4.其他不宜報名的。

三、選拔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相結合的形式。網上報名時間為4月17日9:00至4月27日17:00,報名人員登錄慈溪人才網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地點:市人力資源交流中心(市北三環(huán)東路1999號)三樓交流大廳。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現場報名并再次接受資格審查。

經資格審查后,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報考職位選拔數量比例低于3∶1的,按比例核減選拔數量或取消相應職位。職位被取消的,允許報名人員改報其他職位。

(二)初選評價

初選評價采用筆試的形式,按百分制計分,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和選拔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筆試時間定于5月13日上午。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按準考證上記載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筆試后,將統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所有實際參加該職位筆試并取得有效分數人員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劃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則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數)劃定。

對有下列情況的報名人員,按相應標準實行筆試成績加分,合成筆試總成績:

1.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學位研究生,加2分;

2.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加3分;

3.獲得市級以上綜合性榮譽的,每獲得1次加3分,最多加9分;

4.具有黨政機關中層(享受中層待遇、股級事業(yè)單位負責人)任職經歷的,每任滿半年加2分;

5.鎮(zhèn)(街道)團(工)委書記職位報名人員大學期間獲得校級以上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團干部或優(yōu)秀畢業(yè)生榮譽稱號的加3分,省級以上的加6分,按就高原則,不累計加分。

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上線人員中,根據筆試總成績,按照目標職位選拔數量與面試比選人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比選人選(少于規(guī)定比例的則全部確定為面試比選人選)。

面試比選前,入闈面試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黨組織同意。

面試比選開始2天前,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比選而空缺的名額,依次予以遞補。面試開始前2天內提出不參加面試比選,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比選而空缺的名額,不再遞補。

初選評價分不帶入面試比選環(huán)節(jié)。

(三)面試比選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分兩部分進行,第一部分為面試比選人選陳述題,第二部分為主考提問題。面試準備時間8分鐘。面試比選人選根據抽簽號按順序到專門的準備室進行8分鐘思考準備,隨后進入面試考場面試。面試時間10分鐘,其中面試比選人選陳述5分鐘,回答主考提問5分鐘(含主考提問時間)。

面試評價采用投票推薦的方式,由評委對面試比選人選表現情況進行投票(評委投推薦票人數一般應為選拔人數的2倍)。

按照目標職位選拔數量1:2(選拔數量在4人以上的為1:1.5)的比例,根據面試比選人選得票數,從多到少確定考察對象,得票數少于評委數1/3的不列入考察對象。如入闈考察對象人數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如因票數相等導致入闈考察對象人數超過規(guī)定比例的,則對末位票數相等的人選進行再次投票,直至入闈考察對象數量符合規(guī)定比例。

面試比選成績不帶入考察任用等環(huán)節(jié)。

(四)體檢

對除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外的入闈考察對象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參照2017年寧波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的相關辦法和標準執(zhí)行(其中孕婦不檢查X光、婦科項目)。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入闈考察對象放棄體檢,或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選拔資格。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額,不再遞補。

(五)考察錄用

按照規(guī)定對體檢合格的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作風和廉政建設情況。凡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錄用資格。征求市紀委等部門意見后,根據計劃選拔指標和考察情況,擬錄用人選由市委組織部部務會議研究決定。如目標職位無合適人選,可決定該目標職位人選空缺。

擬錄用人選按規(guī)定進行公示,公示后未發(fā)現影響任用問題的,辦理錄用(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擬錄用人員接到報到通知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一)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4月5日。

(二)錄用人員實行試崗考績,試崗期限為一年。人員錄用時,其身份為公務員(含參照人員)的,按規(guī)定辦理公務員轉任手續(xù);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按規(guī)定辦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流動(調動)手續(xù);非上述身份的人員,錄用為鎮(zhèn)(街道)所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并按規(guī)定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三)人員錄用后,必須脫離本人開辦或任職的企業(yè),不得繼續(xù)經商或參與其他營利性的經營活動。

(四)錄用人員試崗期間享受單位中層副職相關待遇,試崗期滿經考核合格,兩年內保留中層副職待遇,如所在單位中層職數有空缺,可聘任為中層職務。

(五)新錄用的鎮(zhèn)(街道)團(工)委書記,采用職務與職級分離的做法,如只符合中層副職任職資格條件的,試崗期間享受單位中層副職待遇,待符合中層正職任職資格條件后,再按規(guī)定享受中層正職待遇。

(六)報名人員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應隨帶下列證件和資料:《報名登記表》(見附件)、身份證、畢業(yè)(學位)證書、筆試成績加分的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張等。目標職位有執(zhí)業(yè)資格或專業(yè)技術資格要求的,須提供相應的證件(證明);目標職位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并說明具體從事崗位、工種及職責情況;目標職位有任職經歷要求的,須提供任職文件原件或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七)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可于5月10日9: 00-5月13日10: 00在慈溪人才網(www.cxhr.com)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八)聯系電話:63938256、63981329。

中共慈溪市委組織部

慈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13日

附件:

1. 慈溪市2017年度鎮(zhèn)(街道)工作骨干和團委(團工委)書記公開比選報名登記表及填寫說明

2.目標職位相關專業(yè)范圍

點擊下載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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