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關于做好東莞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收特長生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東教基函〔2017〕3號)精神,經市教育局評審小組評審,2017年擬認定19所普通高中具有招收特長生資格,具有招收特長生資格的普通高中可招收相應類別及項目的特長生(具體名單、類別及項目見附件)。為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現(xiàn)將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時間從2017年4月11日—4月17日。公示期間,若對認定結果有異議,請電話或書面向市中招辦反映,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必須客觀、真實,反映人必須提供真實姓名、工作單位和聯(lián)系電話,以示負責。凡是不報或不簽署真實姓名,以及不提供具體事實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門:東莞市中招辦,聯(lián)系人:謝榮昆,聯(lián)系電話23126162,電子郵箱:dgszzb01@163.com,聯(lián)系地址:東莞市八一路1號機關二號院東莞市教育局7號樓204室,郵政編碼:523076
東莞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