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jīng)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擬面向全市公開考調機關工作人員2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對象
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參公單位)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人員)。
二、考調計劃及職位
機關公務員2名,擬任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
三、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40周歲以下;
4.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縣(區(qū))及以下公務員(參公人員)報考的,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機關或參公單位工作經(jīng)歷;
6.有較強的文稿寫作、溝通協(xié)調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以上年齡、工作經(jīng)歷的時間計算均截至2017年5月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考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公開考調對象不得參加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的須回避情形的考調。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11日~1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2.報名方式:本次考調采取現(xiàn)場報名。報考者須攜帶《攀枝花市政府辦公室公開考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各1份,2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1張,2~3篇本人主筆的文章到市政府辦公室人事科(市政府辦公大樓二樓221室)報名。
(二)資格審查。
報考者須如實填寫《攀枝花政府辦公室公開考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由辦公室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調全過程。報考者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報考資格,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其本人承擔。
(三)考試。
1.筆試。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與考調計劃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達不到相應比例的,經(jīng)辦公室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降低到2: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2.面試。按照考調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最后1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溝通協(xié)調能力等。
總成績以百分制,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辦公室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五)體檢。
根據(jù)考察情況,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并組織體檢。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和要求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如有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的情況,經(jīng)研究后,可依次遞補。
(六)公示及轉任。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考調人員,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不影響調動的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在核定的非領導職數(shù)范圍內(nèi)確定職務。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考調工作嚴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并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市政府辦公室紀檢組對考調工作全程予以監(jiān)督,受理有關考調工作的投訴舉報。監(jiān)督舉報電話:3324237。
六、此次考調工作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3324215。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