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華中師范大學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華師行人字〔2006〕51號)文件和學校《關于關于成立華中師范大學科學技術發(fā)展研究院的通知》(華師行字【2013】509號)文件精神,為推進科學技術發(fā)展研究院內部建設,現(xiàn)招聘工作人員2人,具體事宜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信息見附件1《華中師范大學科學技術發(fā)展研究院2017年管理崗位面向校內招聘計劃》。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學校在職工作人員。
三、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須為我校本部職員或機關、直屬單位管理崗位的工作人員。
2.輔導員應聘此崗位的,必須符合輔導員崗位最低工作年限要求,并經(jīng)所在學院及主管部門(學工部或研工部)審批同意。
3.具體崗位招聘要求見附件1。
四、招聘程序
1.個人報名。個人對照崗位信息和招聘條件,結合個人實際情況,填報《華中師范大學管理崗位工作人員校內競聘上崗意向表》(一式兩份,科學技術發(fā)展研究院和人事處各提交一份)。
2.成立招聘工作小組??茖W技術發(fā)展研究院成立招聘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實施此次招聘工作。
3.招聘考核。一是結合競聘者工作表現(xiàn)和工作實績情況進行考核;二是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理論水平、工作思路和語言表達能力。面試分講述和答辯兩部分。講述內容包括個人情況簡介、工作情況和工作思路;答辯部分為回答招聘小組提問。招聘小組根據(jù)競聘者的考核情況評定成績。
4.確定人選。科學技術發(fā)展研究院招聘工作小組根據(jù)考核的結果確定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結束無異議,通知應聘人員填寫《華中師范大學人員調配審批表》(附件3),經(jīng)科學技術發(fā)展研究院簽字蓋章后報人事處審核。
5.時間安排。
4月10日——12日,報名;
4月17日——18日,組織考核;
4月19日——20日,確定人選并公示;
科學技術發(fā)展研究院
2017年4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