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7年宣城市公安局面向外市公開遴選人民警察公告》,現將2017年宣城市公安局面向外市公開遴選人民警察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2017年4月8至9日(上午8:30- 11:30分;下午2:30分-5:30分)。
(二)地點:宣城市公安局大樓801室(宣城市梅溪路395號)。
三、考生須知
(一)報考人員須提供的證明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警官證、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2、行業(yè)公安機關民警和司法警察還應提供法律資格證書(A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3、報名表原件、近期1寸照片4張;
4、加蓋對考生有干部管理權限單位和公務員主管部門公章的《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近二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人民警察錄用審批表》、《人民警察警銜審批表》(首授審批表及最近一次變動審批表)復印件;
5、對考生有人事管理權限單位出具的報考人員無違法違紀情況證明;
6、對考生有人事管理權限單位和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二)其他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遴選資格,依次等額遞補合格人選參加體檢。
2.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遴選資格。
3、面試時已提供資格復審材料,并審查合格的,無需再參加資格復審。
4、入圍體檢、考察人員名單等有關工作事項,請關注宣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安內網宣城市公安局主頁。
通知未盡事宜,請與宣城市公安局組織人事科聯系,聯系電話:0563—3372280。
特此通知。
宣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宣城市公務員局
宣城市公安局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