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碩士生招生的復試、錄取工作,根據《南通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管理規(guī)定》,現(xiàn)就我校招收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中的具體事宜通告如下:
一、復試工作
1.復試分數(shù)線。今年碩士生的錄取工作繼續(xù)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復試分數(shù)線按教育部的復試基本要求執(zhí)行(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考生參加復試基本線為國家參考線;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參加復試基本線為“享受少數(shù)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基本要求)。
對于高校作為師資定向培養(yǎng)的考生,在所報考學科專業(yè)第一志愿上線生源不足的前提下,若初試公共科目單科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原則上不超過5分,且不突破全國“享受少數(shù)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基本要求),經考生本人填寫《南通大學2017年碩士生破格復試申請表》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2名專家(所報考學科專業(yè)的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推薦,招生學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同意,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通過后,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復試(以下簡稱破格復試),破格復試考生不得調劑。破格復試優(yōu)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yè)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yè)。
2.復試工作。復試是進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碩士生培養(yǎng)要求的重要環(huán)節(jié),該環(huán)節(jié)主要是加強對考生專業(yè)素養(yǎng)、科研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綜合素質和政治覺悟的考核。有關復試組織、差額比例、復試形式、計分方法等問題參見《南通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管理規(guī)定》,復試成績不合者,不予錄取。
3.復試名單與復試時間。復試名單由研究生院、招生學院(系、所)、學校紀委聯(lián)合確定,復試時間由各招生學院(系、所)確定。請有關考生及時與招生學院(系、所)聯(lián)系,并留意招生學院(系、所)網頁。
4.復試驗證與成績核查。復試前,組織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未經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審查內容為考生的報考信息、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身份證件、權威機構出具的學歷(學籍)校驗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成人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要核驗其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入學時交驗),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經審查不符合相關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5.復試體檢。復試階段,考生須進行體格檢查。請各位考生帶一寸標準近照一張(體檢表須貼本人照片,并經蓋章,否則,體檢無效)。體檢時間、地點請有關考生留意我校各招生學院(系、所)通知。不參加體檢及體檢不合格者,一律不得錄取。
6.相關費用??忌鷱驮嚻陂g的食宿費、差旅費、復試費(80元/生)、體檢費(50元/生)等均自行解決。
二、錄取工作
1.調檔政審。對擬錄取為非定向碩士生的考生,所在單位要提供人事檔案及政審意見。凡擬錄取的考生應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理想、有道德、有紀律。凡參加邪教組織者,不得錄取為研究生("南通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考生在網上下載后,寄到所在學院)。
2.簽定協(xié)議。對于擬錄取為定向碩士生的考生,請與招生學院(系、所)聯(lián)系,領取定向生協(xié)議書,以完善錄取手續(xù)。
3.調劑錄取。需調劑轉入考生的專業(yè)必須是我校線上生源不足的專業(yè),調劑轉出的考生必須是我校線上生源充足的專業(yè)。校內調劑優(yōu)先進行。調劑考生應滿足的基本條件見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1)校內調劑。參加調劑考生的基本條件為:(a)考生的初試成績必須達到由教育部劃定的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要求;(b)考生的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與轉入專業(yè)的統(tǒng)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且考生的報考專業(yè)與轉入專業(yè)相近。調劑程序: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請,交學校研招辦審核,符合條件的考生轉有關專業(yè)參加復試。
2)校際調劑。參加調劑考生的基本條件為:(a)考生的初試成績必須達到由教育部劃定的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要求;(b)考生的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與轉入專業(yè)的統(tǒng)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且考生的報考專業(yè)與轉入專業(yè)相近。調劑程序:轉入: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報考我校相關調劑專業(yè),請保持與我校相關招生學院(系、所、室)的聯(lián)系。轉出: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請,交學校研招辦審核,符合條件的考生轉有關高校參加復試。
4.保留入學資格。鑒于保留入學資格考生屬于今年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規(guī)模,我校除留校師資、支邊、支教考生以外,原則上不再同意保留入學資格。
5.錄取通知書發(fā)放。擬錄取名單必須經教育部審批(預計6月份)。經教育部同意,并完備所需各項手續(xù)者,將接到錄取通知書。手續(xù)不完備者一律不發(fā)錄取通知書。
6.入校后的宿舍安排??既胛倚5难芯可缧枳⌒?原則僅為家在南通市城區(qū)以外的學生安排住宿),必須服從學校安排,并按實際住宿條件繳納相應住宿費。
7. 復試錄取工作由各學院具體負責,聯(lián)系方式見附表。
特此通告。
復試工作申訴、舉報受理方式:電子信箱:jwjc@ntu.edu.cn;
紀檢監(jiān)察處:電話:0513-85012062;研究生院:0513-85012093、85012090;
申訴、舉報受理時間為法定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南通大學研究生院
2017年3月17日
各招生單位聯(lián)系方式(區(qū)號0513)
學院代碼 | 學院名稱 | 聯(lián)系人 | 聯(lián)系電話 | 辦公地點 |
001 | 文學院 | 張老師 | 85012266 | 南通大學主校區(qū)10-523 |
002 | 理學院 | 保老師 | 55003307 | 南通大學主校區(qū)16-525 |
003 | 政治學院 | 顧老師 | 85012316 | 南通大學主校區(qū)10-315 |
004 | 教育科學學院 | 蔡老師 | 55003213 | 南通大學主校區(qū)18-1023 |
005 | 外國語學院 | 莊老師 | 85012382 | 南通大學主校區(qū)計算機樓201 |
006 | 生命科學學院 | 莊老師 | 85012812 | 南通大學主校區(qū)紡織化工樓C1211 |
007 | 機械工程學院 | 張老師 | 85012550 | 南通大學主校區(qū)12-720 |
008 | 電子信息學院 | 周老師 | 85012625 | 南通大學主校區(qū)12-705 |
009 | 電氣工程學院 | 徐老師 | 85012186 | 南通大學主校區(qū)11-605 |
010 | 紡織服裝學院 | 吳老師 | 85015900 | 南通大學主校區(qū)紡織化工樓A1201 |
011 | 醫(yī)學院 | 羌老師 | 85051558、85051586 | 南通市啟秀校區(qū)主教學樓603 |
012 | 公共衛(wèi)生學院 | 張老師 | 85012919 | 南通大學主校區(qū)紡織化工樓C1235 |
013 | 護理學院 | 李老師 | 85051784 | 南通市啟秀校區(qū)6號樓318 |
014 | 體育科學學院 | 錢老師 | 55003350 | 南通大學主校區(qū)17-631 |
015 | 藝術學院 | 顧老師 | 85015684 | 鐘秀校區(qū)15#306 |
016 | 神經再生重點實驗室 | 王老師 | 85051817 | 啟秀校區(qū)7號樓203辦公室 |
017 | 航海醫(yī)學研究所 | 陳老師 | 55003370 | 南通大學主校區(qū)18號教學樓627 |
018 | 藥學院 | 宋老師 | 85051726 | 南通市啟秀校區(qū)3-603 |
019 | 教師教育學院 | 蔡老師 | 55003213 | 南通大學主校區(qū)18-1023 |
020 | 地理科學學院 | 黃老師 | 85015880 | 南通大學鐘秀校區(qū)14-312 |
021 | 化學化工學院 | 陳老師 | 85012856 | 南通大學主校區(qū)紡織化工樓B507 |
022 | 計算機學院 | 鄧老師 | 85012512 | 南通大學主校區(qū)方肇周樓503西 |
023 | 管理學院 | 倪老師 | 85012752 | 南通大學主校區(qū)10-201 |